中新社北京四月六日电 题: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历程
一九五0年八月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召开,确定“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的卫生工作方针,中国内地逐步建立起由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合作医疗组成的福利性医疗保障制度并实施到一九七八年,但卫生资源分配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
一九八五年四月,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提出: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
一九九二年九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提出,“卫生事业是公益性的福利事业”,“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办成经济实体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一九九四年,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共同制定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启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并经国务院批准,在江苏省镇江市、江西省九江市进行了试点。
二000年二月,国务院公布《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启动医改。此次医改主要措施包括: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政事分开,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内部引入竞争机制,放开管制,规范运营,改革药品流通体制,实行医药分家等。
二00二年十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会后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强调要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等。
二00三年一月十六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要求从当年开始新农合试点。同年,中国出现SARS疫情,公共卫生体系暴露出的问题受到关注。
二00四年,卫生部公布《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报告显示:中国内地城市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人口占百分之四十四点八,农村为百分之七十九点一。民众“看病贵、看病难”等现实矛盾日渐突出,有专家对医改的指导思路提出质疑。
二00五年七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媒体发布关于医改的研究报告称,中国医改总体上不成功,其症结是近二十年来医疗服务逐渐市场化、商品化。十一月,哈尔滨爆出“五百五十万元天价医疗费事件”。同年卫生部明确提出:“市场化非医改方向”,医改目标是构筑一个惠及“全民”的医疗保障平台并陆续在全国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
二00六年九月,成立了有十一个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小组,国家发改委主任和卫生部部长共同出任组长。
二00七年年初,医改协调小组委托六家研究机构对医改进行独立、平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后研究机构增加至九家。十月,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分别在南昌、天津召开医改座谈会,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讨论医改方案。同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明确了医改的指导原则。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在网络上征求意见。二00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在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新医改方案获原则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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