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知名白酒上市企业
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000858)日前首度遭遇投资者起诉。
4位股民因对五粮液公开披露的2006年、2007年年报信息存疑,以自己投资亏损为由,近日委托律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粮液及为其年报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赔偿损失。
五粮液方面昨日透露,目前已着手准备有关材料,将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询问进行说明。
涉嫌虚假记载、少交税? 据代理本次诉讼的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爱文介绍,股民封某、周某等4人因查阅并信赖五粮液公开披露的2006年、2007年年报信息,信赖会计师事务所为年报出具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相继购买了五粮液股票共约1万股,亏损近25万元后,对五粮液公开披露的年报产生了怀疑,委托周爱文就五粮液披露的年报是否存在问题,与五粮液进行沟通、核实并依法索赔。
周爱文称,经过分析五粮液年报,发现五粮液存在重大虚假记载嫌疑。他解释称,宜宾五粮液供销公司为五粮液的最终销售企业。根据合并报表的规定,正常情况下,最终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应该略高于五粮液供销公司的主营收入。据2007年年报披露:宜宾五粮液供销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825066.15万元,而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却只有732855.58万元,一个供销公司的收入竟然比合并报表的收入多出约9.22亿元。
同时,通过对五粮液从2006年至2008年年报的分析,周爱文发现五粮液涉嫌3年少交消费税约19.51亿元。周爱文称,由于消费税只在生产环节征收,流通环节不征收消费税,合并报表披露的消费税应为生产环节五粮液酒厂交纳的消费税。从2008年年报披露的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等相关信息,分析计算出五粮液2008年少交消费税约5.42亿元;依据同样的计算办法,计算出2007年存在少交消费税约8.84亿元;2006年存在少交消费税约5.25亿元。
五粮液:公布的信息真实合法 记者昨日就投资者起诉一事向五粮液公司进行询问时,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彭智辅说:“我们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以前没有过。李国机律师事务所一开始跟我们联系的时候,我们的财务部门就已经做过回复。”
针对上述质疑,彭智辅表示,五粮液上市公司迄今所公布的所有信息都是真实合法的。“我们绝对是合法审计、合法公布的!这几名投资者委托律师事务所质疑我们年报的数据有问题,他们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靠分析、推理来算结果不准确。”
据透露,虽然目前还没有接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但五粮液方面非常重视,现在已经认真着手搜集准备有关材料,以便就法院将提出的询问进行说明。
“法院肯定很快就会来向我们了解具体情况的,这是立案之前的必要程序。”彭智辅说。他同时申明公司的两点态度:第一,将尽力配合法院的调查了解工作;第二,将与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展开积极的沟通。
据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研究情况,该项起诉能否获准立案仍需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