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行试点设立保险公司实际上在去年监管层已经达成了共识,它的提出有利于中国混业经营的发展方向。而拖了一年又再次提出,是监管局考虑到银行设立保险公司之后,会有资金通过介入保险公司流入股市造成风险。
来自证监会、财政部、央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的官员11日在第五届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上表示,银监会已和保监会就银行试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首先将在四家大型银行进行试点。
“这是中国混业经营的一个发展趋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混业经营始终是中国金融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实际上,国内有一些金融机构在这方面已经走在了前面,如中国平安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混业机构,它内部有平安银行、平安证券。其它的还有一些集体公司,如招商集团就建立了金融控股集团。这些公司已经先行先试发展混业经营,但是由于金融危机的爆发,包括保险、证券、银行等各种金融业务的集团都受到了相对较大的损失,如花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使得大家对混业经营的发展模式产生了一定的怀疑,混业经营的发展进度有所放缓。
“现在重启混业经营的进程,表明监管部门对推进混业经营的坚定态度。实际上,金融危机不是混业经营惹的祸,如果监管部门在银行和保险的交叉业务方面做好监管工作,并不会比单独经营的监管风险大。”上述分析人士表示。
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研究员谭亚玲则表达了不同的观点,她认为,银行设立保险公司试点应该从整个经济框架上进行衡量,而不是单纯地考虑单个行业。谭亚玲表示中国目前应该首先把当前的板块做到扎实、健全、规范再考虑以后的事情,而不要单纯的学习国外,国外板块都非常齐全并不一定适合中国。
银行设立保险公司对于银行来说是一项新的业务,虽然银行具有相应的经营优势,但是衍生出来的经营风险和监管风险还是值得注意的。
吴晓求认为,对于银行来说,银行设立保险公司会很有优势,银行销售网络比较好,资金充裕。而保险公司销售渠道不如银行,这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个挑战。当然银行还需要积累进入新市场的相关经验。
郭田勇认为,拖了一年的时间以后,监管当局才再一次提出银行设立保险公司试点,相信监管局也是考虑到设立以后的风险,为了防范风险等时机成熟一点之后再提出。银行存款资金量非常大,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区别之一就是,保险资金可以进入股市,而银行资金不能。如果允许银行建立保险公司以后,如果存在利益转移的话,银行资金进入股市就来去自如,进不进去完全取决于银行。所以,为了防止金融风险,监管当局应该在银行和保险方面建立一个有效的防火墙,还有防范还需比较可行性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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