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保监会向直管5家国有险企下达限薪令后,财政部又确定金融机构高管薪酬上限。
据国际金融报消息截至4月15日,上市保险公司的2008年业绩报告均已公布。随着业绩的大幅下滑,各公司高管薪酬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调。
继去年12月,中国保监会向直管的5家国有险企下达限薪令后,财政部又于4月9日发文,对国有金融机构高管薪酬设置了应在2007年的基础上打九折的上限。
在财政部发文之前,
中国人寿公布的年报数据显示,董事长杨超2008年税前报酬总额为168万元,相比2007年的199万元下降了15.57%。
中国太保4月11日公布的年报数据中,高管薪酬降幅达到40%左右,大大高出上市银行高管降薪的幅度。人保财险在4月15日发布的业绩公告中提到,其管理人员薪酬也有一定程度下降。
与国有险企相比,
中国平安虽不在限定要求之内,但其高管薪酬却也主动进行了下调。除董事长兼CEO马明哲兑现了“0”薪酬的承诺之外,中国平安总经理张子欣2008年的税前报酬总额为954.87万元,相比2007年的4770万元降幅高达80%。
2008年,对于中国的保险业来讲,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重大自然灾害和金融危机的突袭,使得整个行业的经营利润都出现了很大程度的下降。高管薪酬因此下调也在情理之中,但即使没有这些客观因素,保险业薪酬水平与其他行业间的差距以及保险业内不同公司之间的差距也在逐渐加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单纯从保险行业来看,对于国有控股的这些保险公司,政府作为其大股东有权决定高管薪酬的高低,因此,应该通过各种手段来控制企业高管薪酬的过快增长。同时,在国有控股和非国有控股公司之间也应该有一个平衡。
他认为,解决这类不公平最好的办法是找出造成这种不公平的原因,然后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来改变这种机制,但如果机制一时改变不了,就只能暂时从结果上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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