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财政部与首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项目承担单位签约仪式21日在京举行。这是国家财政首次以股权投资方式与投资公司合作,专门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
签约仪式上,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引导基金出资人代表,分别与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阶段参股)项目协议书。
经过尽职调查和专家评审等遴选程序,由科技部、财政部批准的第一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项目承担机构,将作为主发起单位分别发起设立6个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期融资规模达到10.45亿元,其中引导基金将参股投资1.59亿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工作是落实国务院要求“将科技金融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科技部、财政部将逐步建立、健全引导基金阶段参股项目的投资和监管体系,在稳步推进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的规模,支持更多的创业投资机构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