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是一种痛苦,意味着被列入黑名单。”近日,济南一位沃尔玛员工在网上留言说。闹得沸沸扬扬的沃尔玛“裁员”风波已经告一段落,但是受波及的员工仍然在为未来担忧着。
三个选择 沃尔玛的“裁员”风波始于4月10日。
当天傍晚,54名长春沃尔玛店的中层员工分别被公司叫去谈话,要求他们就一份公司内部架构调整的方案签定意向书。
据这些员工回忆,意向书内容类似于选择题:一是平转且降薪到外地就职,二是在本店降薪降职,三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沃尔玛要求他们必须在以上选项中选出一项作为自己的出路。当他们提出要求咨询相关法律人士之后再作决定时,遭到了公司的拒绝。
“我们大部分人都是30岁以上,家都在长春,平转且降薪到其他店显然不行。”其中一位员工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至于降薪降职一项,那也是摆设,我们岗位都没有了,留在店里干啥。”
如果不选择前两项,沃尔玛给出的另外一个选择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以协商离职的方式给予N(N等同于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1的赔偿。
4月10日、11日两天,沃尔玛在中国大陆的所有门店都宣布了同样的“优化分流计划”,业内人士估算,大概有2000多名员工面临相同的抉择。
优化≈裁员 是在变相裁员吗?
对于员工的疑问,沃尔玛给出的解释是为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进行人员优化。
而长春市总工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给记者分析,从沃尔玛提出的三项政策来看,其变相裁员的可能性很大,因为“这是一道选择”题,做到最后却是员工大多会处于没有选择的境地。
他分析,首先,沃尔玛实行的异地就职政策不符合中国国情,员工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异地工作就属于暂住人口。“我们家在长春,调到大连工作,工资除了吃饭、租房剩不了多少,到最后就是逼你自动辞职。”一位沃尔玛员工说。
第二项,在原单位降职降薪,则更明显地表现出裁员的意图。“这些人没有任何错误,降职是什么原因?沃尔玛虽然是美国独资企业,但在中国应按中国《劳动法》执行企业劳动条约。如果真是企业效益不好需要降薪,就应该拿出具体的效益指标,如果效益很好,职工又没有犯错误,那么随意降职降薪就是不对的。岗位和工资不可以随便调,这属于劳动合同变更。”上述工会人士指出。
按照沃尔玛去年与员工签定的集体合同,降薪需要与职工协商讨论通过,更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
“根本没人与我们协商,也没人给我们任何书面材料。”一位沃尔玛员工告诉记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