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601998)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以现金港币135.63亿元的对价收购Gloryshare Investments Limited(“Gloryshare Investments”)持有的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国金”)70.32%的权益。
中信银行表示,收购符合公司上市时考虑的扩展国际业务的战略,并将促使公司有效整合金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中信国金和公司的业务协同作用,以及提高公司在银行业市场的整体竞争力,使公司配置富余资本和通过利润增值及扩大资产净值以提升股东价值。
公告中指出,Gloryshare Investments于2008年12月31日(在考虑了有关减资及派息因素之后)应占中信国金净资产约为港币94.85亿元。收购中信国金对价高于中信国金2008年12月31日(考虑了减资及派息因素后)的净资产中Gloryshare Investments应占部分,溢价部分约为港币40.78亿元,约43%。
尽管收购中信国金的对价高于中信国金净资产中Gloryshare Investments应占部分,但考虑到收购中信国金的对价所基于的价格与账面值比例与GloryshareInvestments在中信国金私有化建议中采用的价格与账面值比例相近,中信银行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公平,合理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告介绍,中信国金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持有中信嘉华银行的全部股份。截至公告日,中信国金拥有中信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的权益和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国金将它们作为联营公司入账。中信国金原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Gloryshare Investments和中信国金于2008年6月10日联合公告,Gloryshare Investments于2008年6月3日提请中信国金董事会向中信国金少数股东提呈中信国金的私有化建议;私有化建议完成后,中信国金为Gloryshare Investments和BBVA全资拥有。中信国金的私有化建议公告刊发前,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及BBVA分别持有中信国金约55.15%及14.51%的已发行股本。
中信国金的私有化建议于2008年11月生效,中信国金的股份于2008年11月5日在联交所主板除牌。根据中信银行于2008年11月4日在香港联交所的H股收市价格港币2.79元计算,中信国金私有化建议的注销代价相当于每注销一股由当时中信国金少数股东持有的中信国金股份可得港币4.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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