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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不分红:“管理费”惹的祸

  很多基金合同里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或者规定不明的条款,并且这些条款更多时候是由基金公司掌握话语权,基金公司方可以作出较为自由的安排,一些基金招募合同书专业且艰涩难懂,很多基民难以理解,更是让很多基金公司有空可钻

  什么最能触动投资人的心理底线?当然是利益。

对于基民来说,基金是否分红则直接关系到基民的切身利益。基金到底是否该分红?基金公司应该如何向投资人交待?今年以来,这些成为业界讨论的焦点。

  “铁公鸡”满地跑

  上个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的一个质疑,将南方稳健2号不分红事件推向风口浪尖。

  张远忠认为,南方基金旗下的南方稳健成长2号基金自2006年设立发行以来,虽然经过大牛市,有高额可分配收益,但至今从未进行过分红,这与基金合同中的约定不符。

  张远忠指出,根据合同中的第15款约定,基金每年分红最多不超过12次,年度分红不超过12次,分红的时候不能低于每年收益的90%,而这只基金一直没有进行分红,所以应该被认为违约。为此,他向该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以及基金持有人发文,要求追讨截至2007年末合计97.35亿元分红,并称若得不到答复将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此外,按照张远忠的说法,不仅是南方基金在分红上违约,基金违约不分红现象的并非个案,包括南方稳健2号在内,至少有13家公司的16只开放式基金在2006年、2007年连续盈利,但自2007年至2009年3月底从未进行过分红,至2007年底截留了高达810亿元的可分配利润,充当了不折不扣的“铁公鸡”。

  2008年基金年报显示,这16只基金2008年全部亏损,亏损总额达935.9亿元,已经把总额810亿元的可分配利润完全抹掉。同时,还有9只基金净值跌破1元,投资者面临亏本赎回的危险。

  而据记者了解,直到现在,关于南方稳健2号基金分红的事件仍未处理完毕,记者昨日就该事件咨询南方基金公司相关人士最新进展时,他们称,目前尚未有新进展,公司方面做了自查,律师也在做相关的准备工作。

  合同艰涩基民惑

  记者了解到,自南方稳健2号之后,融通基金、国海富兰克林等基金公司旗下都有基金涉及到不分红问题。基金不分红为何会成为全行业的普遍性问题呢?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表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很多基金合同定性不明。他说,很多基金合同里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或者规定不明的条款,并且这些条款更多时候是由基金公司掌握话语权,基金公司方可以作出较为自由的安排,一些基金招募合同书专业且艰涩难懂,很多基民难以理解,更是让很多基金公司有空可钻。

  一名基金圈资深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很多基金公司针对合同中的规定,如当期亏损不分红或基金获得收益后多久时间执行分红等问题都没有详细解释,部分基金公司早在2007年就通过大规模拆分等手段将基金留在了面值以下以合理地规避基金分红,将基金保持一定规模,获得相应管理费。

  “基金公司不愿意分红,是因为与其自身利益严密相关。基金公司靠收取管理费生存,资产净值规模越大,基金公司收取的管理费越高。如果分红,必然会减小基金管理规模,从而减少基金公司的管理费收入。”该资深人士表示。

  不过,也有专家表达了不同意见。

  好买理财基金研究总监乐嘉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基金分红不能一概而论,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基金是否分红意义并不显著。重要问题是基金公司是否能通过分红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收益最大化,如果不分红基金收益反而更高,也未尝不可。目前,南方基金“分红门”可能将分红问题扩大化了。

  监管部门出手规范

  可以看出,政策的缺失、规定的模糊等给各个基金公司有机可乘,那监管部门是否能在这方面有所为呢?

  在南方基金分红案出来之后,一份名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审核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文件已正式下发到各基金公司手中,对基金分红问题进行了规范。

  据了解,《指引》包含了五大条款:如其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在设计带有分红条款的基金产品时,应当在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每次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基金公司在上报产品的同时,要在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中约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相关内容,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至少应载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以及比例、分配方式等。

  尽管该《指引》对基金分红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但各专家表示,对于目前混乱的基金分红来说,该《指引》仍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乐嘉庆表示,《指引》的作用不能否认,如果对基金分红有刚性规定,将有助于规范基金该类问题。不过他仍强调,分红问题应该反映持有人的真实利益需求。

  国金证券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张剑辉认为,《指引》对以往模糊的地方进行了细化,相关条款无论对基金持有人还是基金管理人来说都更明确。

  “通过法规能否能真正规范基金业的发展很难说,但可以肯定的是,基金公司只有能真正把持有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将自己定位在为基民服务,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着力解决,真正致力于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才是整个行业之福。”银河证券高级基金分析师说。

(责任编辑: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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