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体披露的一则新闻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没有任何批复和授权的情况下,兰州市收费部门在全市开始“预征”2010年的路桥费。今年才刚刚过去4个月,就要把明年的“路桥费”全交上,如此过头收费无疑增加了企业和居民负担。
收上来的钱少,需要花钱的地方多,成了有关部门违规收取“过头费”的理由。但这样做,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对经济造成莫大的伤害。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果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进行结构性减税,并停征取消了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利于民,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避免经济加速下行。从目前来看,积极的财政政策效果正逐渐显现,宏观经济开始出现回暖迹象,企业效益下滑态势有所遏制。在全球经济步入衰退的大环境下,我国经济的好势头来之不易。
然而,经济企稳的基础还不够牢固,企业面临的困难仍然不少。要将这一好势头保持下去,关键在于国家各项政策的落实真正到位,企业和居民真正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好处。如果国家的减免税费政策在执行中打了折扣,该减的税没减下来,该取消的收费仍在征收,甚至还巧立名目增加新的收费项目,那么,过头税费就可能把企业压垮,经济发展的好势头就可能遭受破坏。
乱收费并非个别现象。近期,一些地方的物价部门在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中发现,仍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在征收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比如,向农技人员收取每人高达上千元种子检验员、种子存储员培训费;向司机收取每人上百元的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费, 向农村和外地车辆收取“进城手续费”,甚至有的部门还要求退休人员缴纳“计划生育保险费”。此外,各类证件的工本费、档案托管费、登记服务费、订报订刊费等更是五花八门,令企业负担沉重。
过头费已查有实据,过头税也不能掉以轻心。随着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矛盾加剧,政府部门可能会产生征收过头税“冲动”。对此,审计署表示,将重点关注金融危机导致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对税收政策和征管工作的影响,促进严格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绝不收过头税。国家税务总局也三令五申,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坚决抵制违反税收政策规定,人为提高税收收入的做法,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为增加收入而违规提高企业预缴所得税比例,以及违规先征后返的行为。
2009年已经走过了1/3,政府投资初见成效,民间投资有待启动。在这关键时刻,执行国家宏观政策是否不折不扣,对企业是减负还是加负,关系到我国民间投资能否活跃,经济能否率先走出谷底。这个时候,更要警惕过头税费,不合理的征收应好好清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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