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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场论坛实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场

  每年一次的亚太投资峰会是中国风险投资领域最具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会议之一,也是亚太地区最有影响力的大型会议之一,目前已经成功举办四届,第五届亚太投资峰会暨Topcapital“2009中国投资之最”颁奖典礼于2009年5月20-21日在北京举行。

以下是搜狐财经来自现场的报道:

  第五届亚太投资峰会第三场论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场。

  秘书长:

  各位来宾,嘉宾们,下午好,下面我们进行大会的第三个专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长,下面有请智基创投总裁暨管理合伙人陈友忠主席。

  陈友忠:

  大家好,今天下午很荣幸跟大家探讨基金这个问题。我们今天下午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我们荣幸邀请刘健钧先生给我们来一个主题演讲,他谈半个小时之后,之后我们差不多有一个小时,有三个投资老总跟我们探讨这个题目。

  刘健钧:

  首先衷心感谢咱们亚太投资峰会举行这么一个高端的会议,特别是在去年国务院批准并且转发关于促进创业投资引导中心规范事例与运作的指导实践以后,专门给我们进行一个专场。那么引导基金指导意见自发布到目前已经将近半年的时间了,不少的地方政府都在积极筹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那么锻炼出来之后,对于创业的小结,以便于它能够更好地发展,我觉得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事情,所以下午,我想借这么一个机会谈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方面的内容,我想以一个学者的身份,就是对于国务院转发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指导意见》的成效做一个基本的判断。第二个方面的内容,我想以一个学者的身份,就中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三个方面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设性的意见。

  那么首先,还是对国务院转发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指导意见》做一个基本的评述。这个基本的评述,我想用三句话来概括它。第一句话,就是国务院转发的引导基金促使各级政府运用引导基金这么一种财政制度的创新方式来支持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共识。大家都知道,从1983年,我们中国开始探索发展创业投资以来,各级地方政府都积极地扶持本地的创业投资的发展,但是,过去我们政府的扶持方式主要的都是财政资金,出资设定一个国有独资的,或者国有控股的这么一种国有的创业投资公司来运作,那么在这种国有的创业投资公司运作的过程当中,投资人和管理人都是基于国有创业投资公司一身的,那么这么一种模式,我们后来发现,有三个方面的问题比较难以解决。第一个问题,就是难以建立起与创业投资相适应的业绩积累机制。大家都知道,创业投资是一种长期的投资,那么你只有建立一种有效的业绩积累机制,才能把管理与投资人的这么一种利益捆绑在一起。可是过去我们国有独资的创业投资在运作过程中,普遍都存在国有产权约束,业绩激励机制很难建立起来的问题。大家想想,我们过去很多国有的控股公司,往往由政府公务员去当它的管理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条例来取得公司的微薄收入,怎么可能寄希望于取得好的业绩。那么第二个问题,就是这些创业投资公司很难建立起适合公司要求的风险控制机制,本来创业投资就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来推托这个责任,国家的财政基金就很可能打水漂了。那么第三个问题,就是很难建立起财政基金通过杠杆放大效益来更好地吸引社会基金加入到创业投资领域里面去的一个,这种吸引民间资金的机制。那么有些地方,财政实力可能雄厚一点,一下子可以拿出5个亿,甚至有的地方可以拿出10个亿,你拿10个亿,也只能形成10个亿的创业投资资本,没法把民间的资金调动起来,这样反而容易引起把民间资金挤出的效益。200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创业投资管理办法以后,这个办法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提供参与支持,或者融资担保支持的方式来促进商业性的创业投资企业的运作和发展,有了这么一个条款以后,有一些眼光比较独到的政府开始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比如像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新区就先后设立了创业投资的引导基金,但是更多的省市、自治区,它们还是处于一种观望的态度,我们也跟地方的创业投资企业交谈过,为什么对设立引导基金,大家没有太大的兴趣呢?因为他们总觉得,如果设立国有独资或者国有控股的创投公司的话,那么政府部门可以直接派人去做一个董事长,做一个总裁,或者至少有高管人员的任命权,他们觉得这些人能够掌控得好。那么作为引导基金,引导基金恰恰需要通过间接引导社会资金来设计一个新的投资主体,然后吸引社会的管理团队来管理新设计的基金,那么在这个里面,政府的财政支持就只能做投资人,而不能做管理人了。管理人,要从市场上去聘请。那市场上聘请的高管人员,主要是社会投资者来聘请,政府部门就说不了算了,很多的地方政府就担心了,我把钱专门就做投资了,交给别人去管了,或者说社会上的人搅和到一起去管的话,高管不是我任命的,我怎么能放心呢?所以呢,普遍存在这样一种担心的心理,导致很多地方政府对涉及这个引导基金的模式并不是很感兴趣,所以更多的地方政府仍然是热衷于设立一个国有控股或者国有独资的创业投资公司,让政府的国有创投公司既做投资人,又做管理人。

  那么究竟哪种模式更可靠呢?我觉得小平同志以前讲过一句话,我觉得讲的比较有道理。小平同志讲,制度是最可靠的。但是,你如果是人,今天你觉得对它的统治不错,到国有公司做一个总裁,董事长可能比较放心。但是人往往是最复杂的,你今天信任他,可能明天,很可能,如果没有一个约束机制的话,明天他也照样会犯错误,另外,即便你找到了这样一个贤明的人,那么对于这个人不可靠的因素,他不能驾驭这个事物的时候,那么这个国有创业投资公司照样遇到很多制度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认为,不管一个好人还是一个坏人,我觉得如果通过一个很好的制度来约束他,那么就能够保证了政府的财政资金能够平稳地运行。政府的创业投资,虽然只是做投资人,但是它的参股支持,商业性创业投资设立的过程中,它会通过一系列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来解决市场上管理团队的这种风险因素和业绩积累的问题,这样的制度一旦建立起来的话,不管是对于好人还是对于坏人,都会持续性地发挥这么一个作用。但是我们过去没有一个具体的指导意见,怎么去指导地方呀,地方一些政府官员还是很难理解的。那么去年10月份,国务院发布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指导意见以后,我们详细地对政府财政出资的引导基金对商业性的创业投资各种基金的约束条款,然后在制度建设的条款设立了以后,大大地促进了地方政府通过引导资金去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各种投资子资金的开始。所以说,我们这个第一个项目是非常显著的。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再像过去那样拿出几亿的钱创办独资公司的情况越来越少,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引导资金来建设越来越多了,像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后来的北京市,山东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福建省,像这样的省一级的政府,目前都已经批准了,要设立一定规模的地方支持。那么还有不少的市、自治区的政府,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那么第二方面的问题在哪?就是指导意见通过明确的一系列的运作条款,使得我们地方政府去设立引导基金具有了可操作性。因为毕竟来讲,创业投资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投融资的工具,那么用财政基金去扶持商业性的创业投资的发展,又是一个更复杂的一个财政制度的创新,要是没有一个权威的指导意见去指导的话,那么地方政府也不知道该如何去操作的。所以尽管过去,像中关村、天津滨海,还有一些像上海浦东这些地方已经设立了创业投资,他们也在运作过程中遇到一些操作性的问题。那么在国务院转发的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指导意见以后,面临的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了,正是因为它变得好操作了,所以各级地方政府涉及资金的动作就加快了,所以这个应该是国务院转发引导资金指导意见第二个方面的成效。

  那么第三个方面的成效就是国务院转发的指导意见解决了过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的一系列的政策法律障碍上的问题。

  比如说,过去的引导资金,不一定是以财政来做的。因此,不少的地方都把引导资金纳入经营型国有资产进行考核,那么每年都要有15%的业绩回报,包括第一年的业绩回报,这个要求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而言是比较苛刻的。因为本身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而言,前面几年是不可能盈利的。经营型国有资产考核的话,肯定是不太合适的。引入了经营型国有资产考核以后,这个基金符合被扶持的创业投资的基金,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考核程序,一旦支持了以后,形成国有资产以后,你要求转让的话,还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少数量的三、四个产权交易所来搞一个招、牌、挂才行。

  第二大法律障碍就是过去我们的引导基金在设立的过程中,主要是以两种方式设立的。要么就是一个财政的账户,要么就是一个商业化运作的公司。那么我们觉得,这两种设立的组织形式在运作的过程中都有它的局限性。要说财政照顾的形式来设计的话,那么在过去财政收入主要通过无偿拨款的方式,没有任何的法律障碍,反正我过去的钱就是从中央政府拨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拨到项目,反正我拨完之后,不需要行使股东权益什么的。可是我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它所支持的对象是商业性的创业投资子基金,那么为了建立一个财务约束机制,无论是美国、英国、以色列还是我国台湾地区的话,都是有偿方式使用的。那么支持子基金使用的话,还存在着引导基金对所扶持的子基金行使股东权益或者是投资人权益的这么一个问题,一个单纯的财政账户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

  那么第二个方式,以商业化运作的公司方式来运作。这个解决了投资人出资基金的运作问题和行使创业投资股东权益的问题。但是以商业化运作的话,往往伴随着按照商业化的原则运作,我们盲目地要求按照商业化的运作,结果我发现,有一些地方,它的引导基金最后就沦为商业性的投资基金了,以追求盈利为目的了,把国家的政策性目标置之在后面了,所以商业化的形式也不太适合引导性的基金。那么后来,我们在运作的过程中,对这样的问题怎么考虑呢?为了解决把引导基金纳入经营型国有资产考核的这个问题,最后我们跟财政部商量,就是今后把引导基金纳入公共性财政考核,它不以盈利为目的,这样来讲,这个引导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它支持了商业性创业投资子基金的设立,它实际上也就相当于为社会提供了一种公共的利益,能够支持社会就业,能够带来社会效益,这个引导基金,是否每个年度都达到一定的盈利目标,我们就觉得,这只是其次的考核目标。

  那么第二个方面,我们为了解决单纯靠这种财政账户或者商业化公司形式来设立引导基金所带来的问题,最后我们明确地规定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只能以事业法人形式。一方面,它必须是法人,那么这样,它才能够对所扶持的创业投资子基金,行使它的法人财政所有权。另一方面,它不是公司法人,而是事业法人。那么事业法人,它往往与工资,业绩考核,它的那种标准就完全不同于一个商业公司了,而完全是以一个事业单位来考量的,而且实行收支两条线。你有的收益再多,你引导基金也拿不到。比如说升一级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往往跟处一级的构架,它的理事会是厅一级的构架。如果你做得好的话,可以成为管理中心的主任、副主任,而不是通过有多少业绩报酬来考核。如果这样考核的话,就容易引发这种引导基金过度盈利的情况。所以我们以事业法人的方式来解决它,而且以事业法人这么一种组织形式,才可能使得这个引导基金最终符合纳入公共财政来考核的这么一个要求。因为如果你按公司设立的话,那必然要按经济性规律来考核,哪类公司都是按经济类规律来考核。但是对于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的话,你才能把它纳入公共财政考核的体系。所以我们最后通过这一系列的条款,才解决了引导基金在设计运作过程中的政策法律的障碍问题。那么扫除了这些障碍,也就渴望我们地方,包括地方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建设和运行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这个从三个方面对国务院转发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指导意见》的成效做一个简单的评价。

  评价完了之后,我就想,再根据这半年来地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计运作过程中的一些潜在的倾向,来谈几个方面的问题,与我们各级地方政府,还有引导基金的事业单位一起来共勉。

  我个人的感觉,我们引导基金在设计运作的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或者是动向,来确保我们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始终能够按照一种公平、公开、公正的政策性的基金方向去运行。因为我们在制定指导意见的过程中,要照顾各个地方的不同情况。而中国地大物博,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的省情、市情、区情是不一样的。另一方面,为了便于我们的省市自治区能够因地制宜地解决我们的方案,我们在有些地方有足够的弹性空间,但是也是因为有足够的弹性空间,那么我们要提醒我们的地方政府,不要滥用了这个弹性的空间,来使我们的引导基金偏离我们国务院转发这个文件的初衷。

  那么第一个方面,是我们引导基金规定,一方面规定,一定要把引导基金用于市场失灵的领域,不得用于市场已经充分竞争的领域。但是,究竟你如何去界定市场充分竞争的领域和失灵的领域。比如我们东部的创业基金已经建立起来了,现在可能已经是充分竞争的领域了,可能你那个失灵的领域,就是创业早期是创业投资失灵的领域。但是在西部,创业投资还没有,整个的创业投资,不管早期、中期还是后期,都可能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所以我们在指导意见里面没有明确硬性地规定哪种领域才叫失灵的领域,哪个领域叫做市场充分竞争的领域。那么如果有硬性的规定,就使我们的地方引导基金可以因地制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本地区哪个阶段是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了。所以这个来讲,为我们的地方引导基金留下一个空间。那么在这个空间的情况下,我要告诫我们地方政府的一句话是什么呢?就是你们可以因地制宜地确定市场失灵,也就是你的引导基金可以扶持这么一种领域,但是,你们应当坚持基本的原则,只能去扶持创业投资基金,而不能把创业投资的引导基金用到非创业投资的领域里面去,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底线。因为当时我们这个文件在国务院转发过程当中,国务办的同事甚至要求我们直接写上,不得用于非创业投资的领域,后来我们觉得非创业投资的领域不太好界定,但是你讲到,你是创业型引导基金,那么这就代表它用于了创业投资的领域,所以最后我们把这句话没有加上去,但是我们听到了一种声音,就是我们财税部门一再对我们强调的,就是说,我们国家关于扶持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必须坚持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这个基本的原则就叫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番号,简单讲就是,我们要有一个统一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政策,统一的创业投资的税收优惠的政策,但是,这两个扶持增长都必须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进行界定。比如说,像我们最近重新发布了创业投资,这次就明确规定,你必须按照十部委办法来进行界定,这样才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为什么大家要求要有一个统一的番号呢?这个统一的番号,就是说你必须在创业投资的番号上,才能去支持,为什么有这样的要求呢?你以为创业投资,它通过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股份,能够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升级,能够促进社会就业,所以世界各国都对创业基金有扶持的政策,简单来说,叫做特别扶持,特别保护,特别立法,所以创业投资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但是在其他的领域里面,比如说在房地产基金里面,它已经是市场充分竞争的领域,不需要再对它进行特别扶持了。如果我们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用到一般的PE或者房地产基金上面,这是我们政府部门特别不愿意看到的,因为如果你这样做,国际社会就很有可能批评中国政府对这种市场已经充分竞争的领域还去搞变相的财政补贴,这是不符合国际惯例的。所以从中国政府形象的角度考虑,就是一定要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标准,还要求统一番号的这个语言走,来实施包括创业投资优惠政策和创业投资引导政策,在未来的各种政策,所以我们要在各地一个提醒,一方面要地促进本地区这种市场创业的领域,但是你们一定要遵照财政部门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番号的这么一个原则,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真正用到支持创业投资,而不是别的投资上面。这是第一次需要提醒的。

  那么第二个,我想需要提醒的就是,我们对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具体的运作模式,实际上,我们也是给足了地方政府的弹性的空间,比方说,我们既规定了一种你政府可以设定专门的事业单位来管理这么一个创业投资的引导基金,但是,由于你要争取一个事业编制,这个事业编制争取不太容易,就好像争取一个公务员的编制一样,并不是每一个省,它的人事厅,它的编办能够给你争取到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对有些地区,比如说像深圳,它过去也就是国有的投资机构做创业投资方面,有着成功的经验,而且这种国有的投资机构,它的政策把握力比较好,公信力也比较好,所以基于这种特殊情况,我们也允许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以后,你可以委托一个社会上的机构去进行管理。正是由于这么一种弹性空间的话,地方政府来操作这个方面的事儿的话,就显得有比较的宽松,甚至有的可以随心所欲的设定自己的管理构架。但是我在这里也阐述一下,不管你是设定一个专业的事业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周期来管理的话,还是委托市场上这种社会机构来管理,一定要牢记,我们的引导基金就是一个纯而又纯的政策性的基金,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因此,就是在运作的过程中,千万别沦为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的子基金,甚至过去我们还有一个地方政府,我就不点名了,以前也想要搞一个引导基金,搞一个商业性的公司去管理,开了两年,这个引导性基金就反对,它只做投资人,然后把钱放到市场上的创业投资子基金去运作了,前面两年还能够坚持这么去做。可能后来,它就发现,它说我光做一个发奖的人员,这个不过瘾。你看我把钱参与到别人的项目里面,你看别人的项目就做得很好,然后心里就痒痒了,就坚持自己的原则。后来政府的钱干脆自己去投就得了,自己去投,还追求商业性的盈利,结果把一个政策性的引导基金沦为一个商业性的基金,所以我觉得,在这些方面也要提醒我们,比如说,你可以因地制宜地设计引导基金的框架,但是一定要保障我们引导性基金的政策性方向不要与民争议,你要明确你的职责,你就是一个为所有的运动员服务的这么一个制订裁判规则和发奖牌的人,你不能直接到运动场上亲自踢球了,这是第二个事情。

  那么第三个就是,按照现在的指导意见,我们一方面要提倡运作的效率,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强调一定要建立一个引导基金的决策、庭审与执行相分离的制度。因为我经常听人讲,您现在可以搞创业基金了,又有很多的政府官员有徇私的机会了,政府的钱就打水漂了。这里,我要提醒各个地方政府,一定要设计一个很好的决策评审与执行,三权分立的这么一个机制。那么执行机构就是引导基金的管理中心,或者是受托管理的社会机构,但是这个机构不具有决策权,决策权在引导基金的理事会,但是,一旦这个理事会的决策权也是受限制的,它必须是基于一个独立的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结果来进行这个决策。比如说,像现在北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我感觉它们就是严格地执行了三权分立的这个机制。那么北京市引导基金有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财经局共同设立的,因此它们的创业单位和领导单位都是由财经局的领导和发改委的领导来行使决策权,但是它们必须是独立的专家管理委员会评测的结果,我们每次都参加它的庭审。每次有30个升级单位来升级,但是有独立的标准委员会打分一般,一般来讲,首先淘汰一半,就剩15个了,然后再把15个申请单位的个人叫过来,我们再跟它当面就很多问题提出质询,最后我们又淘汰将近一半,剩下也就是才7、8个事业单位了,7、8个事业单位了,在我们一一的考核签字之后,才能有法律效力,递交到决策委员会去,那么决策委员会就在这7个事业单位里面做评审,做决策了。如果说,我们就推出像8个,第九名的,以及9名以后的事业单位,和你决策委员会关系再好了,你都不能决策,你就只能在专家决策委员会评审出来前8名里面去进行决策。那样这样的话,专家评审和决策机制的约束相对来讲就比较健全。另外,我们还要求我们所有的引导基金必须建立一个公信的机制,让全社会来监督好我们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我刚刚从三个方面提醒一下我们各级地方政府在运作基金的过程中,要注意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来最终确保我们把引导基金这么一个好事真正地做好,真正地用于支持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

  好了,我的时间已经到了,我已经讲完了,谢谢大家。

  陈友忠:

  下面我们请到一些代表,代表一些方法。下面请这样代表上台。

  因为在中国大概有40几亿的投资在中国,引导基金的投资大概是有70%、80%投到外资所参与管理的基金上面。这里,我想可能各位都看到这个图片,所谓的两头在外,一个窗口管理公司主要是四大业务,先是募集,然后寻找案源,然后增值服务,项目管理,然后是透过IPO或M&A退出项目。一个项目的退出基本上都是在海外,募集也是在海外,基本上是两头在外。

  外资创投的境外投资模式,也就是这个基金创投的项目在海外控制的方式,通过这个方式,右下方这个股权继续做投资,这样建的话,这个股权卖掉以后,又可以回到右上方这个窗口。当然,这里面整个外资创投的运作,在这两三年也有蛮大的调整。一方面就是从外管局的三个文件,有一个75号,还有106号,还有10号文件,使外资创投变得更为耗时及艰难。还有外资投资的意义,本土高增长的项目,创投都是来自于境外。所以对于创投来讲,需要本土的基金来做投资。

  这边,我们需要时间详细谈。我想,境外的LP基金跟境内的LP基金还是有一些差异的。境外的都是在十年左右,境内一般在五年上下。境外的基金总额在几亿美元,境内的只有几亿人民币。木在目前的一段时间,我想政府的引导,担任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提供着一个不错的人民币的来源,以及外资和内资这边,做人民币的募集,从划分厂商的模式,从05年和06年,都要求说参与这个管理的公司。模式二,就是政府单位会参考最后的一个投资审议,希望有一个把控。第三个模式,这个比较少,但是慢慢会比较多的,就是不参与投资的决策,也不限定投资的地域等等。我想,第三个模式,慢慢会在未来发展。这边放了两个模式,就是人民币的募集和投资。第一个就是我们了解的境外控股的投资安排,第二个就是找到好项目的时候,单个项目,经过商务部外管局的申请,直接打进来,然后变成一个中外合资,因为有外资的参与。那3A,这个就是从海外的基金进来,在国内的一个基金的整理。左上角有引导基金,我想国内是有很多的政府引导基金扮演LP的角色,然后由那个基金做投资。现在70、80家的外资创投都是这样做的。一方面是有国外的基金投入,另一方面有国内的人民币的基金。这个比较少,像红杉中国等等的,这个比较少。另外还有其他的资金,有外资参与,这个好处就是我们有外资的参与,在投资,在国际项目的投资上面都有很多的方便性。

  我想,长久一点,不管内资、外资,都需要管理三种基金。一个是像目前融资A这种基金是最多的,然后有像B这样的基金,数码很多,过了两三年,可能三大基金,现在网上有一个人民币的基金了,慢慢从A到C,慢慢移动。那对于国内人民币基金管理者的这个状况,可能是从C慢慢往A来移动,我想这是未来的一个状况。

  各位如果想交流的话,可以发邮件给我。

  下面请三位伙伴来跟我们讨论这个题目,那我们就直接上来吧。我们就用5、6分钟吧,自己介绍一下,然后把自己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方面做一些说明。

  梁海冰:

  我是来自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公司的梁海冰。

  我们在2001年,也在中国西北做第一支中外投资的基金了,那么在2008年成立了第一支中外合资的,他们现在讲的第二种方式的中外合作的基金。我们后面在洽谈,大概有四支中外合作的,中外合资的,还有内资形式的这样一些引导基金。另外包括这种基金和子基金,我们目前都在做这种合作和管理。今天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跟大家共同探讨这样的话题,谢谢。

  于凤坤:

  首先很高兴,参加我们这个论坛,我叫于凤坤,是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我们这个公司是今年2月份刚刚成立,这个集团是在过去中关村担保公司和中关村创业投资公司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我们中关村在今年也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复,成立了国家优秀单位示范区,我们单位也是国家在中关村的重要举措,总的来讲,是希望针对企业在创业方面的增长的特点,集投资、贷款一体化这样的一个服务平台。今天这个话题主要是介绍,过去我们中关村的引导基金和我过去也在具体的运作,有一些心得体会,跟大家做一些交流。中关村引导基金也是算国内比较早开始运作的,我们是从02年1月份开始运作的,那么最早的探索,我们也是在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特别是,我觉得国内主要学习一些向以色列创业发展的投资经验,通过中土的创业基金,我们在02年创立了这种创业模式,在06年我们开始创投,所以通过这么多年的运作,我们在这一方面,有一些心得吧,接下来,就跟大家分享一下。

  李广新:

  我是来自德丰杰龙脉中国基金的,因为我们是第一个得到当地投资的。让我介绍的就是两个方面,我们和引导基金合作的目的是什么,你外资基金不缺钱,为什么和引导基金进行合作。我们是三步,一个是渐进,我们一个是拿钱,一个是拿项目。我们一个是在境外拿钱,但是拿项目都是在国内。将来主要的ERP的来源应该主要是在境内,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也努力地跟一些机构去做接触,当然这些无非是上市机构,民间投资,大集团,但是发现引导基金是相对单纯的,它的目的非常清楚,它的优点也非常清楚,所以我们从这个角度来讲的话,是做了一些合作。当然引导基金的话,因为很多都是当地政府设立的,在当地,它也有很多的资源,这样对我们也是一个人脉上的,不管是人才上,财力结构上都是一种帮助。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当然也提到一些项目上。比如说项目的来源方面,项目的投入管理方面,包括得到一些支持方面。因为各个地方政府的资源确确实实是非常多的。比如我们的项目投到,我们投资项目在当地也会得到各种各样的资金补贴,说实在的,有时候碰到一些特殊的困难,也会帮你去做协调,这个确确实实是存在的,是非常好的方面。第三个方面,因为境外的一些职业的风险投资者,他比较熟悉这个体系。咱们国内属于发展的过程中。你跟它合作以后,再对国外的一些做法,或者对它提一些建议的话,会比较容易信任,或者说比较容易接受。那么这个提上来讲,包括创业渠道,包括创业体系,包括刚才的官员也在讲这个体系,这个都是在做互动,我们都是在做交流。这次互动有多方面,另外一个互动也是。比如说各个地方的引导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引进基金,境外的机构有一个很好的方面,它可以把国外的高新技术,或者是最新的产业,就是最新的东西,包括它的人才都给你转移到中国来,或者带到中国来,通过创业投资者们的手段,所以这个是对国内非常好的一个方面,当然这个也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也是我们希望得到的几个方面,实际上做下来还是不错,当然这个也是引导基金做得一个尝试,因为它是境外的投资方式直接投到我们境外的资金里面去了,包括刚才说的三种模式,其实我们非常简单,一上来就朝第三种模式来做。

  第二个问题,我也顺便抛砖引玉,因为我们做得时间也比较长一点,碰到的问题也比较多,就说一说引导基金碰到的问题。很多的问题,刚才刘博士都讲过了,我再讲具体一点。就是引导基金牵涉到它的发展问题。引导基金,毕竟是人在运作,这些人,他的接触,他投给基金,都是非常市场化的,那么就面临他们这些人的一个发展趋势。因为这些人都是希望有程序的,要有一个很好的投资回报,要有一个很好的项目,所以他们也在探索,比如做一个市场化的母基金,因为在国外母基金是非常多的,国内还不是非常普遍化。当然,现在国外的市场不好,探讨可能会有问题。另外这些人本身的话,一个是基金本身的话,他是不是做市场化的基金。另外一个,政府在管基金的这些管理者,因为这些人是政府的公务员,因为从我们自己做基金来讲,我们也非常理解他们,因为不是经济和工作紧密联合在一起的,但是又是市场化的,所以这个确确实实是非常麻烦的事情。特别是这一年,我们看到了一个趋势,刚才陈总讲到合作,跟引导基金合作的三种模式,我们最近,特别是这半年,我们发现有两种,从我个人感觉,一种新的模式。一个就是更市场化,就是把国外的引导基金和国内市场化的引导基金不要做到政府一家独大,后来发现,这些引导基金把钱投到子基金以后,大家都不愿意往前走,都愿意往后走了,因为这个时间比较短,这个就回到一个根本了,这个就是很多地方政府官员讲到的,我给你基金,目的不是让你倒退的。地方政府希望的,引导基金再往前去做更好的投入,这也是一个新的趋势。

  陈友忠:

  刚才李总讲到的,通过这些基金培养一些人,从资金创作来讲,像目前主要是投海外的,像国内的话,都是从一个小基金开始。我们06年到08年的美元基金,我们就是75%都是投到海外的控股公司,然后有15%的钱是投到国内的。这个基金有4%,这个慢慢琢磨、熟悉。我想在座应该是蛮多的创业者,我想跟创业者相关的,还是在融资吧,在融资的发展上面能够拿到一些创投公司的钱。在这一点上,我想倾角于总和梁总,从引导投资来讲,就是政府的拨款,如何使当地的创投产业的氛围,还有当地的新创项目能够拿到创投的基金,这里面是不是有一些规定,还是有一些规范,还是政策上的一些措施来配合?

  梁海冰:

  实际上我们对引导基金,引导基金是从一个相对宏观一点和微观的层面来把控这一件事情,或者引导这一件事情。宏观一点,引导基金,一个是在合作成立子基金的同时,对它有一个产业方向和企业发展阶段的要求,或者是引导。因为不同的合作的子基金,它的定位是不一样的。所以这样的话,希望在这样的合作中,去根据本地的优势的产业,去进行这样一个有针对性的这种合作。同时,对于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也有不同的合作的子基金,这是一个方面的希望吧。

  另外一方面,就是说通过合作,希望合作的方法,特别是大投行,或者是境外一些有经验的机构,能够在本地,结合本地的创业团队,既把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带进来,也能把本地的一些创投的团队,它的能力,它的境界进行一个提升,我想这样一个合作,这是一个很宏观层面的考虑。

  所以通过这两个方面,一个是解决去促进这些合作,去向一些相对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聚集。但是同时,也希望通过这些合作,使得这些区域性之外的眼光来挖掘真正有潜力的项目。因为过去讲项目的好坏,除了政府,本地公司来看,我们看都是自己的地方的,都好。但是它能不能拿到一个大的范围的层面来比较这个优势,这需要第三方去判断和挖掘,这样对一些地域的这种希望得到基金的企业,会是一个提升和培训的过程。

  那么从微观上来讲,实际上我们只管两个方面的事情。一个就是说,从钱管钱这个来看,我们无论任何形式的合作,都是会把资金和管理分离,这样的话,对进行一些监管和进行一些评价都变得很简单,就是把钱和人进行分离。另外一个就是在决策中体现出资者的意图。出资者的意图,一般是体现,它是根据之前的合资约定来进行一个把握,而对于具体的项目评判,完全按照合作的市场化的角度评判,这样体现一个政策性和一个市场性的这样一个度的把握,通过这些,主要的考虑还是通过这样引进一些资金,引进一些经验,包括引进一些眼界,来对本地的这种企业和一些好的项目进行一些资金上和管理上、理念上、资源上的支持,使得他们更好地拿到一些好的资金去发展。

  陈友忠:

  我想梁总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方面是有比较深刻的认识了。

  于凤坤:

  刚才梁总讲了引导基金在西安地区的发展。引导基金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支持,我们早期在市场的一个地方,我们从引导基金来看的话,第一个,它在地方起到一个最直接的作用,就是说一个引导基金在一个地方带来一个基金的增加。第二个,引导基金也使一些投资机构来进行一些早期的,这个是我们中关村出台了一些政策,就是我们投资机构投资我们中关村的早期企业,我们将对它的投资额给予一定的投资补贴,从06年开始实施这个政策,我们为此,资金也使用了五千万的规模,来去给一些投资机构。第三个方面,我觉得通过刚才梁总讲的这一点,就是从我们引导资金的运作来看,我们通过和我们地区产业的结合,我们选择伙伴的时候,我们非常希望有明确的产业特点,比如说像我们和…的合作伙伴,它也有这样新的技术。我们也通过专业特色的基金,跟园区产业技术相结合,来推动地区产业的发展。那么这一点,创业投资这个机制,我觉得还是一个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机制。那么事实上,在看一些国外的高科技产业发达的地区,无论是美国的硅谷,还是像以色列,还有我国的台湾地区,那么在发展高科技产业上,政府都是在创业投资方面还是上了很大的功夫。美国在扶持创业投资方面,我们在外的了解都知道,它有一些中小企业的投资计划,这些还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政府同样会对这样市场失灵的地方,还有对国家关注的领域给予一些支持。以色列的效果就更加明显,它从90年代开始推出创业投资的发展,以色列的创业投资确实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看中国发展高科技产业,政府扶持创业投资的发展,政府扶持是一个举措,但是从国家出台的政策方面,还是远远不够的,包括给创投的优惠,还有像合伙,包括很多的配套方案还没有完善,包括我们现在很多人民币基金的融资环境,确实还是非常不理想的,因为国内这种机构投资人还是非常缺乏的,所以,我觉得总的来讲,创业投资的发展,我认为现在这个阶段,实际上,政府还是应该出台更多的政策来支持,那么现在对于我们国家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我认为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

  陈友忠:

  下面,看看大家还有没有什么问题,有没有什么问题要请教这边的三位理事。

  如果没有,我们就一个人两分钟,有一个总结吧。

  提问:

  目前的商业,整个的过程是生产、流通和消费这三个过程,我想有没有可能,基金会对这样一个模式,或者是公司感兴趣。就是说,它掌握了大量的创业,同时它具备非常强的营销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这样它就可以通过大量复制的方式,先选择一个复制点,然后它成功之后,因为它掌握了大量的创业者,所以它可以大量地复制,有没有对这样类型的公司,就是从概念来讲的话,它是专业操作流通这一个环节,这个类型的公司感兴趣。

  陈友忠:

  我想,我们私下再交流。

  目前政府引导基金的做法,可能是一个过渡性的,在现在的时间点,提供一个好的基金来源,这是非常必要的,达到一个好的政策规范,促进当地商业的发展。下面请三位专家做一个总结。

  梁海冰:

  我们做了一段期间的创业引导基金的工作,我个人认为,如果要做好引导基金和其他社会性基金的合作,关键是要解决好两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方面的问题就是政府如果向一个老板的转化,这是一个蛮大的挑战。另外一个问题是不同性质的基金要融合,要走中立化和融合化的道路,如果融合的话,我想这个基金会走得非常好。

  于凤坤:

  我也是这个看法。引导基金目前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从我个人来讲,从引导基金的发展来看,我觉得也有这样的一个区分,一个是国家层面,另外一个是地方层面。地方引导基金的发展,我觉得可能跟整个区域的发展,包括它整个环境,各方面能够更紧密地结合,它能真正地起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再一个层面,我觉得从国家这个层面。国家目前设立了一个国家级的引导基金,只有科技部设立了科技部中小企业创业引导基金,我认为国家应该进一步地去放大,而且从它的形式来看,我认为也应该可以进一步来考虑,不仅局限于我们现在都知道根据投资来参股创投企业,那么应该在更多的领域探讨,更大地扩大引导基金的功绩,推动创投的发展。

  谢谢。

  李广新:

  我们隔壁的会场已经HIGH起来了。讲就不讲了,在场的有多少人想成为创业投资家的,寥寥无几。有多少人想找创业投资人要钱的?也是很少。我再往下讲也没有什么用了,我讲的对你也没有什么帮助,谢谢。

  陈友忠: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就到这儿,私下我们再交流,谢谢。

(责任编辑:苏来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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