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就一家银行内部的事业部改革专门制定监管指引,农业银行应该是第一个。”6月1日,一位农行人士告诉记者。
5月31日,银监会发布了《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下称《指引》),对事业部的组织架构和治理机制做出规定,并对三农金融部的单独核算和自我激励约束的经营机制提出规范要求。
除了监管政策的优惠外,财政部已经在黑龙江等省(区)对涉农贷款开展增量奖励试点,鼓励金融机构面向“三农”开展业务。
5月初,农行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扩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的奖励范围。在现有对黑龙江等省(区)试点基础上,将对县域金融机构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省(市、区)。同时,提高奖励标准,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超过上年15%的,15%以内部分给予3%的财政奖励,15%以上部分给予5%财政奖励,25%以上给予8%财政奖励,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发放力度,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拨备能力和盈利空间。
“但是,由于农村金融市场资源整体上不如城市,风险补偿机制、市场信用环境还不健全,即使有以上财政补贴,三农业务的收益也很难与城市业务相当。”上述农行负责人表示,还需要在金融立法、税收优惠、货币监管等多方面进行努力,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支持三农发展。
县域支行全部纳入事业部
对于三农金融业务的边界,业界一直存在争议。人民银行、银监会曾制定了《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一位银行人士介绍,这一规定较为宽泛,将银行在县域的金融业务以及对城市中涉农组织的支持贷款都划入三农金融业务的范围。
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的业务边界基本按照《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进行界定。
《方案》的界定原则是以地域为界,注册地或居住地在县域的客户由三农金融部管理。并规定对全国2003个建制县(市)内的2048个县(市)支行,实行事业部制管理。县域支行全部业务纳入三农金融部核算范围。
银监会对三农金融部以县域为维度设立也作出了解释。银监会负责人表示,首先,县域经济是在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纽带、以农村为腹地、由各种经济成分和不同产业构成的区域经济。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县域金融即为农村金融。因此,县域金融可视为三农金融。
其次,可降低制度执行成本。若按“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金融业务为维度设立事业部,则城市行区分三农金融业务(如城市中的农资公司、进城务工农民的金融服务等),县域行区分非三农金融业务(如县域内的工业企业、城市居民在县域的金融服务等),都须付出较高的管理成本。因此,纳入事业部经营管理的是县域的全部金融业务,操作简便,有利于降低事业部的核算和管理成本。
其三,可以发挥农业银行城乡联动的优势来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将县域全部金融业务纳入事业部管理体制,有利于农业银行发挥城乡联动的优势来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
但也有观点认为,县域也有不少城市金融业务,比如房地产开发越来越向三线城市延伸,目前县域里也有不少房地产开发贷款,这部分贷款不应计算到三农金融业务中。
对此,《方案》作出了清晰的界定,界定方法为直管客户名录。即县域中的大型客户由城市业务板块提出直管客户名录,而处于城市的大中型涉农客户则由三农金融部提出直管客户名录,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分别牵头营销管理。
对于跨越城乡的集团性大型客户、垂直管理的系统性客户实行名单管理,由城市板块公司、机构、房地产等部门牵头营销开发和统一管理,三农金融部负责上述各类客户的县域端的功能落地和客户关系维护,上述各类客户在县域的贷款反映在当地县支行。而对于城市涉农贷款按人民银行、银监会《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统计在涉农贷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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