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题为“全国12省份已全面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新闻说:目前中东部地区除山西、广东、浙江三省在2012年前分期撤销外,已有12个省份一次性全部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共撤销收费站1263个,占全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总量的65%(6月2日新华社)。
记不清楚这是第多少次看到“全面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报道了,反正已经有很多地方媒体报道自己所在省份“率先”取消了二级公路收费。与这条新闻相抵牾的是,前一天的《山西晚报》还报道说“山西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已全部撤销”,国务院纠风办在统计全国二级公路取消收费情况时,显然还不掌握这一信息。
13个地方(包括山西)宣布全面取消二级公路收费,是否意味着13个地方从此再无二级公路收费站?对此,我们心里并没底。因为我们只是一再看到被宣布的“全面取消”,却根本看不到被“全面取消”所笼统概括的具体二级公路收费站之存灭情况。相反,从网友反映来看,那些被宣布已经“全面取消”的地方,仍有很多二级公路收费站在照收不误。
既然宣布“全面取消”,那么所在地域范围内原有哪些二级公路,具体又拥有哪些收费站,至少应该有个公示;“全面取消”是否确指原有二级公路都已全部免费通行,更该有个具体说法。换言之,每一条原有二级公路在实施燃油税改革之后的情况,都应该有一个公示。否则,公众当然会将“全面取消”理解为一律免费。而现实的情况却是,“全面取消”并不等同于原有二级公路全部免费,而是其中一部分“升格”为可以继续收费的一级公路,又有一部分被称为经营性二级公路,同样仍在收费。
现在宣布“全部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地方,都欠缺一个关于取消二级公路收费情况的详细清单。没有详细清单的“全面取消”二级公路收费,公众当然无法监督;公众无法监督的“全面取消”,则主要是一种政绩,而不是人们切实可享受到的公共福利。
地方政府强调“全面取消”,人们却看不到“全面取消”背后的本质,这不仅会造成理解上的差异,更会损及政府部门的公信。如此一来,“率先”宣布“全面取消”的,似乎并不值得骄傲;尚未宣布“全面取消”的,更没什么不好意思,仅一个“求真务实”就可以搪塞过去。对于公众而言,无论地方是否宣布“全面取消”,结果似乎都很趋同:仍在收费的二级公路依然哪里都有,已经宣布“全面取消”的地方是莫名其妙地有;尚未宣布“全面取消”的地方则是顺理成章地有。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