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了我国法律上一直没有界定的贿选概念。通知要求,要坚决查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村组干部的物质待遇、荣誉感进一步增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能人参与村委会选举。
与此同时,村委会选举中一些违法违纪现象依然存在,突出表现在贿选问题上。
村委会选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目前,全国农村共有村委会60.4万个,经依法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230多万人。二十多年来,全国已经过7次以上村委会换届选举。今年,全国有12个省份面临村委会换届选举。
村委会选举问题处理不当,极易形成不稳定因素。毫无疑问,此时制定出台通知,对于保障村委会选举的公正有序,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推动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两办”通知能否真正遏制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规范村委会选举法律应有何作为?
视点版今天推出这组报道,正是为了探求这些问题的答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面临三大现实问题 “村干部难当!”
马跃飞在农村基层当干部二十多年,现在是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办事处孙旺工作区党支部书记。记者今日就“两办”下发通知规范村委会选举一事采访他时,他却先发出了这样一句感慨。
马跃飞这几天一直在关注这件事情。他知道,“两办”下发的通知强调的是“坚决查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
宗族势力影响村委会选举 相公街道共有46个行政村,居民总数近6万人。马跃飞陪同记者前往街道下属的小茅茨村采访。这个村的原村主任不久前因购买赃车触罪领刑,村支书随后辞职,村委班子目前正处于等待调整的过渡期,马跃飞还兼任着这个村的村支书。
马跃飞告诉记者,农村传统观念中家族观念最强,乡村中大姓人丁的繁衍兴盛,决定了乡村宗族势力的强弱。由此,大姓家族对村干部竞选的争夺在村委会选举中也最为抢眼。采访中,不少村民表示,对于贿选一事,虽未亲身遭遇,但也或多或少地听过一些“传闻”:
某村在选举时,每天都有人通知村民可以去邻近某大饭店免费用餐。这拨人叫完那拨人叫,一连吃上七八天,都为拉选票。
某村选举时,有人用50元面值的人民币购买选票,但投票那天有人“搅局”,站在票箱前高举一张50元的假币高声叫嚷,说向他买选票的人居然用假币行骗,结果愣把原来“板上钉钉”的人选搅黄了。
某村竞选者出血本请关键投票人物吃酒,但投票结果出来没有实现预期目的,忍不住四下抱怨:“酒都灌进狗下水啦!”
马跃飞说,真正的贿选幕后交易他从未见过。如果有贿选幕后交易,这种事很难发现,但“拉选票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马跃飞相信,即便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当上村干部的人,由于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再加上农村管理中实施的各项制度,以及村民理财小组、村民民主议事小组等组织的监督,村干部若想独断专行,为个人或家族谋私利,也不是那么容易能办到的。
直选村干部难罢免 正值麦收农忙之际,驱车前往与相公街道相邻的重沟镇采访时,记者看到,公路两旁的麦子已经成熟,麦秸金黄。今年43岁的重沟镇人大主任刘洪舜在镇政府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谈到村委会换届选举,刘洪舜说,他有个问题一直困惑不解。
刘洪舜在农村基层“摸爬滚打”了21年,他发现:经村民选举出的村干部,即使在工作中证明其无法胜任,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也无法及时更换人选。在家族势力强大的村子,村民重新投票后,原来的人选依然胜出,罢免不了的局面十分尴尬。
“国务院这次出台的规定,对改变原来的状态会有作用。”刘洪舜说。但他同时认为,农村现实状况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不是一份文件就能够扭转的。
查处贿选面临取证难 那么,村委会选举中出现的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该如何进行查处?记者就此采访了当地公安机关。
据公安人员介绍,换届选举中若有贿选情况出现,公安机关在取证过程中,会遇到非常大的困难。
办案人员说,就算你知道某人有贿选行为,但本人如果不承认,他人出于种种顾虑也不敢作证,你也没有办法。何况,大多数拉票的人是请别人出面,行动极其隐蔽,有时甚至打个电话了事。还有些人在选举前的几个月或者更早的时候,就开始“行动”,吃吃喝喝、小恩小惠,看起来像是礼尚往来,你能说他涉嫌贿选吗?更有甚者,是提前向个人许愿,但只是嘴上说说,让你很难抓住真凭实据。所以,我们的体会就是:取证太难。(本报记者杜萌)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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