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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能防住“三鹿奶粉”吗?(图)

2009年06月04日09:25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经济参考报
  6月1日,顾客在北京崇文区一家超市选购食品。 本报记者罗晓光摄

  备受人们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时间与“六一”国际儿童节不期而遇,是巧合,还是有意安排?这不禁使人们联想到“阜阳奶粉”事件和“三鹿奶粉”事件,给数以万计的孩子和家庭造成的伤害。长期以来,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了很多人的“心头之患”,想吃肉,怕瘦肉精;想吃鸡,怕激素;想吃鸡蛋,怕苏丹红;想喝牛奶,怕三聚氰胺……在食品极大丰富的今天,人们为吃不到安全的食品而发愁。
那么,《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能否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老百姓从此可以放心大胆地吃吗?

  “优质”产品可能存在“严重不安全”问题

  中国著名食品专家、中国农业大学胡小松教授毫不客气地指出目前我国食品监管中的种种问题和弊端。首先,国家进行QS认证,就意味着国家为贴有该标识的所有产品担保,可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有能力为每一件产品把关。其次,所谓合格率指标,是基于有限的标准、指标和检测来评价其产品中无限的可能问题,这就有可能出现“合格”或“优质”标称下的产品存在“严重不安全”的问题,会出现知名品牌、免检产品、优质产品存在严重问题的可能。三聚氰胺事件正是如此,这种做法将严重影响国家公信力。

  胡小松强调,食品安全不是检测出来的,而是控制出来的。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防控前移,从农业源头抓起。“农田技术”是基础和保障,“车间技术”是核心与关键,“货架技术”只能是辅助手段,因此要高度重视“农田”与“车间”技术来治理根本性问题。三聚氰胺事件后,国家和企业投入大量资金购买高端检测仪器,其实这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胡小松认为,相对发达国家,我国在食品风险评估方面力量薄弱,风险管理显得滞后、缺位;而在信息交流时,又比较盲目,甚至炒作,因而时常会引发民众的过度反应。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加强食品供应链的双向控制,即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系统和从商品到源头的可追溯系统,这是各国保障食品安全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在《食品安全法》中,这些问题得到了重视,希望是一个转变的契机。

  主要还是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

  我国食品安全首席专家、中国疾控中心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院士认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问题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而此前媒体炒作的很多所谓食品安全事件,都不符合这一定义。事实上,我们目前主要食品安全问题依然是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的问题,其次是化学性污染的问题。

  陈君石认为,6月1日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最重要的亮点首先是建立国家层面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其次规定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包括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第十九条强调,只能有一套强制性国家食品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此外还有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和加大处罚力度等。

  陈君石强调,《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方面的一件大事。但切不可认为,有了《食品安全法》,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就会马上改观,新的食品安全问题就不再出现。因为,我国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规范化以及提高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素质还需相当长时间;《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机构和制度的建设也不可能立竿见影。但是,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一定会在法制和科学的轨道上扎扎实实地前进。

  食品选择“跟着广告走”令人忧虑

  中国农业大学李里特教授多年呼吁,我国应借鉴日本经验,将食育———饮食行为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并列,作为青少年成长和国民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李里特指出,与以往不同的是,《食品安全法》第八条指出“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这说明仅靠企业自律和政府监督不能完全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重要内容。

  李里特认为,从食品安全角度考虑,消费者的最大关注点之一是食品添加剂的滥用,但是要使《食品安全法》的目标得到实现,消费者的某些认知误区也需要改变。例如,旧的消费观念认为小麦面粉越白越好,这就驱使了一些企业对漂白剂的过量使用;有人误认为蛋黄越红越好,这让非法使用苏丹红有了利益驱动力。

  李里特对当今电视广告对儿童青少年选择食品的诱导表示忧虑。他认为,“跟着广告走”已经成为相当一部分儿童、青少年选择食品的依据。而企业的广告设计往往出自营销策划人员,而非技术人员,其说法很难保证科学客观,很容易误导孩子形成不良饮食习惯。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意识到不良饮食广告对青少年的误导作用而开始对其加以限制。

  李里特指出,食育应当是全民的教育,但最有效的食育应该从婴幼儿、儿童开始。食育不仅仅是通常所说的营养知识普及,而是通过许多吃的实践,使每个人形成对健康美味的牢固印象,使人们把良好的饮食习惯,对健康有益的食谱和摄食方式,变成自己的嗜好习惯,自觉地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例如,许多人虽然有正确的营养知识,但往往却抵制不住偏食、饱食的诱惑,结果并没有避开生活方式病的危害。

  李里特呼吁,要保障《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除了对国民的食育教育外,企业也必须接受食育,不能再过分依靠广告宣传增加收益,而是应时刻体现责任感,为国民提供物有所值的安全、营养的食品,才会得到消费者的长久信任。

  国民营养摄入问题更为迫切

  我国老一辈食品科技工作者、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名誉副理事长尹宗伦教授认为,相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我国居民的营养摄入问题显得更为迫切。面对目前我国奶源建设不能满足奶业发展的现实,大力发展牛奶蛋白与大豆蛋白结合的“双蛋白”工程,对于解决目前我国青少年人群存在的营养失衡和营养不良的双重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尹宗伦指出,在当今时代,由于现代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引发的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呈上升加速的趋势。而在一些贫困地区,却普遍存在着营养不良、婴幼儿死亡率高、寿命短和其他慢性疾病的问题。不管对于穷人还是富人,大豆都是优质蛋白质的最佳来源。因此,大豆作为最佳植物性蛋白质食物资源,在解决人类双重营养问题中,能发挥双重健康效益。发展动植物蛋白均衡的双蛋白战略,其意义在于这不仅是强化动植物蛋白互补作用的有效途径,是优化我国居民膳食模式的最佳选择,同时还可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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