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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松地产递交反诉状:中外运伙同安捷联诈骗

2009年06月05日09:3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骨风

  晓松地产递交反诉状:中外运伙同安捷联诈骗

  5月26日,中外运起诉安捷联和晓松地产案在北京二中院公开审理。庭审现场,作为第一被告的安捷联对于中外运的诉请完全承认,只是辩称“没有钱”;而第二被告晓松地产则反应强烈,该公司代理律师王桂香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中外运和安捷联早就设好了圈套,他们是串通诈骗。

  该案将于今天继续在北京二中院审理。记者获悉,晓松地产已经就此向法庭递交《民事反诉状》,要求中外运和安捷联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0743万元。

  合同就是圈套?

  晓松地产认为,早在2008年6月25日,三方签定合同之时,中外运和安捷联就在“以借款8000万元为诱饵”设置圈套。

  据王桂香介绍,2008年6月25日,经人介绍,晓松地产与安捷联签定了《借款合同》,安捷联借给晓松地产8000万元,但要求晓松地产以部分房产抵押给中外运,为中外运及安捷联同样于6月25日签订的委托进口代理协议做担保,担保金额2.4亿元。

  “当时是自称安捷联董事、副总经理的王毅拿着中外运和安捷联已经盖过章的 《抵押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到晓松公司签字盖章,两公司在合同中签字的法人代表徐旭和魏军一直没有露面。”王桂香告诉记者。

  在安捷联的工商登记中记者发现,在三方签定合同之前,魏军已于2008年5月22日请辞安捷联董事长一职,该公司法人代表已经变更为赵斌,而在所有的三份合同中,魏军的名字赫然在列。

  与此同时,记者在工商登记中也发现,王毅并非该公司董事。有媒体报道,王实际上是北京某银行的副行长。这个消息也得到了晓松地产总经理助理张凯飚的确认,“两个王毅是一个人。”在签定了借款合同但迟迟没拿到钱后,张曾经多次到该银行催款。

  “那个王毅不是我,我根本不是什么董事。”电话里的王毅很愤慨,他表示自己“没有带任何合同到晓松公司”,实际情况是“杨建喜(晓松地产法人)带着合同到魏军那里签的”,他还透露与双方熟悉的原因是“两家都是银行的客户”,他也没有在安捷联和晓松地产的合同中起任何作用。他还表示,已经就名誉侵害向法院起诉。

  “晓松地产的真实意思是,只有在安捷联承诺的8000万元借款到位后才负有为中外运提供的担保,但直到现在借款也没有兑现,这明显违背了晓松地产的真实意图。”王桂香认为,中外运和安捷联虚构了8000万借款,并以此骗取了晓松的担保。

  “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存在瑕疵。”有法律专家称,但仅仅依靠合同条文就认为是圈套并不充分。“这将是一笔糊涂帐,真正的证据可能并不太多。”

  中外运暗助安捷联?

  “中外运放弃了一切权利,直接结果就是安捷联一直在违约,但是仍旧在拖欠1.5亿元货款的情况下提走了货。”王桂香指出,中外运至少在信用证、放弃货物的所有权和留置权等方面存在和安捷联的沟通。

  记者在三方提供给法庭的材料中发现,安捷联确实没有依照协议在2008年7月1日前向中外运支付1500万元的保证金,这笔钱直到2008年8月25日才全部支付。“这时候,中外运进口的货物都到港了,中外运是在对方明显违约的前提下违法开立信用证。”晓松地产方面称。

  在安捷联至今拖欠1.5亿元货款的前提下,中外运也没有行使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权和留置权。事实上,“中外运在安捷联明显违约时,不但没有留置或自行处理货物,反而将货物交给安捷联提走。”

  在中外运开给张家港江海油脂公司和东莞中储粮粮油公司的委托书也看出,中外运已经认定“此批货物货权属于北京安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并委托安捷联与相关公司签定中转协议。

  “我们还有一些证据也能证明中外运和安捷联在串通。”王桂香向记者出具了中外运进口货物的一些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通知单等相关单据,“因为中外运是货物进口方,各部门给中外运出具这些单据不为过,但这些中外运作为证据的单据又同样出现在了安捷联的证据中,为什么原告给被告提供证据?”

  在对房产的查封时间方面,晓松地产更是愤慨。据了解,在中外运向北京二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后,2008年11月12日,法院查封了晓松地产作为抵押的房屋,并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按照约定,安捷联须在2008年11月13日前付清货款,但我们在11月12日就接到法院的查封裁定。还没到付款截止日期,你怎么就知道安捷联一定不会付款了?”

  实际上安捷联也确实没有付款,这让晓松方面更感觉被欺骗。

  “对于一些老客户而言,双方之间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个中因素而导致有一些超越合同的变通,不能因为这些技术性变通就断言是串通和诈骗。”有国际贸易方面的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

  上海市申光律师事务所何四为律师也认为,以此断定串通诈骗的理由并不充分。

(责任编辑:佟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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