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一场“黑金”之战在河南打得如火如荼。
交战一方为英国福公司(the Peking Syndicate),另一方则是河南当地的民营小煤窑老板们。
一切都是为了利益。
1907年,福公司设在河南的哲美森煤矿(即焦作)出煤了,外资企业毕竟设备先进,开采量十分巨大,民营小煤窑望尘莫及。
在外资咄咄逼人的攻势下,民营企业们进行了颇具大清特色的防守反击:民意开始被动员起来,以对抗 “西方资本的掠夺”。
但福公司从来就不是盏省油的灯。
这家公司的创办本身就充满了传奇。一个名叫罗沙第的意大利工程师和首相卢第尼的公子是哥们儿,而老卢第尼曾出使大清,在中国政界有着相当的人脉。通过这样的关系,罗沙第和中国招商局总办、李鸿章的重要幕僚、著名的“欧洲通”马建忠成了朋友。
在马建忠的建议下,三人便想在中国的矿业中插一杠子,他们先在伦敦成立了一家名叫“北京辛迪加”(福公司)的皮包公司,随后,罗沙第便以“首代”的身份来到北京。
福公司的政府公关十分有效:意大利驻华公使为了这一“意大利在华的最重要利益”,积极出面疏通;而在马建忠的牵线下,公司还得到了李鸿章的大力支持。此外,罗沙第还聘请了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官员刘鹗(即《老残游记》作者)担任顾问,专司跑“部”“钱”进的高层公关。
根据政策,大清国严禁外国资本参与矿业建设。但一番公关之后,火到猪头烂,大清官员们为福公司指引了一条“看见红灯绕着走”的捷径:先成立一家内资企业,政府将最为核心的资产——煤矿开采权注入这个“壳”内,然后,这个“壳”再向福公司借款1000万两,名为“筹借洋债”,但既没有规定还款期限,也没有规定借款利息,实质上就是变相卖矿。
如此,福公司以融资方式,辗转控制了煤矿。丰厚的“中国概念”装入了皮包公司,大英帝国的银行家们纷纷解囊购买“福公司”的股份,“皮包”公司成功地变身为货真价实的能源企业,创始人们获得了巨大的溢价收益,成功套现。
但此举侵害到了山西当地窑主们的利益,他们立即指责此举卖国,山西籍的京官和举人们交章弹劾,声势浩大。当时正是华北仇外气氛活跃,朝廷也是保守派当道,于是,山西巡抚被勒令提前退休,刘鹗则被开除公职。
既然山西的“投资环境”不好,刘鹗只好又领着福公司到了河南。福公司也终于懂得了闷声不响发大财的道理,在河南极为低调,由刘鹗的亲家、分省补用道程恩培等,出面成立内资“壳”公司豫丰公司,然后向福公司“借款”,再次间接把煤矿卖给了福公司……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