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从6月1日开始我国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其他相关商品也得到相应提高。这是去年8月1日以来中国政府为促出口第七次提高出口退税率。
再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直接背景在于两方面:一方面,我国经济平稳回升的基础尚不稳固,当前经济形势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困难局面,上半年GDP增速低于8%几乎已成定局。因此,进一步刺激经济,包括刺激出口,是必然的策略。
另一方面,二季度以来,美欧日经济体分别采取的经济刺激计划或多或少开始显现效果,经济下滑趋势明显减缓,今年内触底反弹的可能性上升。这一变化,为我国改变全年出口负增长局面提供了一个有利时机。
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利用税率杠杆和政策杠杆,扭转出口被动形势,对于众多外向型企业而言无疑是利好消息。但是,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外部环境变数极多的情况下,对出口退税率提高的政策效应,需要有多方面的分析与解读。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提高出口退税率是权宜之计,是在特定条件下的特殊政策手段。回顾当初国家制定取消或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政策时,其政策取向非常明确,目的就是要改变出口产品结构,迫使一些落后出口企业转型、退出,从而从长远战略方面解决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过高的不正常状况。遗憾的是,这一政策设想尚未推开实施,经济危机发生了。在多年未遇的危机冲击下,我们不得不灵活求变,适时做出政策调整。显然,调整是暂时的,如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样的战略考虑是根本的。
其次,尽管目前美欧日等主要贸易伙伴经济有所回暖,但一种经济保守主义潮流正在慢慢抬头,各种贸易壁垒和非贸易壁垒越来越多。在全球多个国家不断对中国产品“设防”之时,我们试图借提高出口退税率来压低出口产品价格的做法,会不会授人以柄,会不会引发更多的贸易纠纷,这是有关部门和企业必须事先注意,必须防范于未然的。何况,由于目前中国企业缺乏制定“游戏规则”的能力,缺乏国际贸易定价权,我们的出口退税的“政策收益”究竟能否让国内企业得到好处,能够得到多少好处,还是需要认真算账。
第三,我们需要注意政策效应的“边际递减”问题。从去年8月到现在不到一年,出口退税率连续下调,这一措施对出口有多大拉动作用需要适时地总结。假如这一手段的效果逐渐减弱,有关部门应及时进行政策调整。比如,不是搞普遍退税,而是将出口退税集中起来支持企业创新,或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给予补贴,无疑这不失为一种调整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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