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份美国雷曼兄弟宣告破产后,其在香港的雷曼迷你债券曝出涉嫌违规销售等违规行为,香港证监会立即介入调查。
日前,香港证监会公布了最新的调查进展。记者昨日从香港证监会获悉,港证监会已经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颁令,要求正在清盘中的美国雷曼兄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遵从证监会的通知,就证监会对其相关迷你债券的销售及推广做出的调查交出若干记录。
据了解,当时雷曼兄弟内负责评估的是一个名为NewProductReviewCommittee(新产品审查委员会)的内部委员会。证监会认为新产品审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或批核包括迷你债券在内的产品,而这些文件与证监会正进行的调查有关。
然而,雷曼兄弟的律师收到证监会的通知后,提供了若干文件,但却以这些文件享有法律专业保密权,不应向证监会交出为由,拒绝交出另外17份文件。而事实上,证监会认为,雷曼兄弟提出这些文件享有法律专业保密权,这是因为新产品审查委员会一名成员是雷曼兄弟的公司律师所致。
证监会不同意这些文件的全部内容必然属可有效提出法律专业保密权的资料,并指出雷曼兄弟应该要遵从证监会的通知,向证监会交出这些文件。自2008年12月起,证监会一直与雷曼兄弟的清盘人及律师进行商讨,但有关法律专业保密权的争议仍未解决。
证监会向法院申请展开这项法律程序,是要确保有关争议得到独立的裁决。该案件已排期至2009年7月22日进行聆讯,待鲍晏明法官(JusticeBarma)作出指示。
另外,由于调查仍在进行,证监会表示不会披露调查的其他详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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