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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接续办法下半年出台

2009年06月12日10:55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下半年,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和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将会正式出台。昨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就“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接受网友提问。胡晓义表示, 对于农民工的医疗保险问题,相关政策正在研究,关键要实现不同地区之间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互认问题。

  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和在职职工养老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已在春节后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对于正式办法何时出台,胡晓义表示,上述两个办法的出台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将一改过去按地域封闭管理变成可以连续、可以累计。因此在技术、流程、政策和标准的统一上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我很乐观地估计,今年下半年一定会出台实施。”胡晓义说。

  而在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时,尽可能做到开放式、多接口。如果农民工在城市务工缴费年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就完全可以按照城市的规定来领取跟在职职工同样的养老保险待遇;而如果其年龄大了,选择返乡,其在城市参保缴费的权益将全部得到承认,可以经折算转移到农村养老保险。“也就是说可以跟各种制度相衔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农民工的权益。”胡晓义指出。

  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问题,胡晓义表示,今年初5个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是试点的首要任务之一,是整个改革的前提。目前,这个工作正在进行中。

  胡晓义说,国务院在研究试点时很明确,就是“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新人新制度”,原则是“就高不就低,逐步过渡”。筹资的结构是“单位交一部分,个人交一部分”。

  

(责任编辑:黄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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