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出版社“曲线”改制路线图公布:
转制后与主管主办单位暂不脱钩
中央各部委出版社转企改制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6月4日、5日,中央各部门各单位148家经营性出版社的“一把手”及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新闻出版总署接受了解读式培训和动员。
据记者在部委出版社了解到,转制后的出版社不再向主管主办单位上交利润,但不具备组建出版集团公司条件的出版社,其资产财务关系暂时由原主管主办单位代管。同时,主管单位要始终掌握重要干部的任免权、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宣传内容的终审权。这就意味着出版社在完成资产清算后,划定资产归属,在资产、财务上与原部委完全切断,但“血缘关系”暂时保留,出版社与部委仍暂时保持“上下级”关系。
改制无法回避的三大难题
今年3月25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酝酿并讨论多年的部委出版社转企改制正式启动,也带来了部委出版社的一阵躁动不安。
法律出版社社长黄闽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两年前出版总署希望把我们列入先行试点单位,但由于当时出版社各种条件不成熟、改制政策还不完善,再加上法律出版本身与司法部职能紧密联系,我们要听部里的意见,所以当时我们希望再看看。”
两年后,转制已经势在必行。如同某部委出版社负责人所说,“现在改也得改,不改也得考虑改了。”《指导意见》明确了部委出版社改制时间表——“所有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2010年底前完成转制”。在今年的5月21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对于2010年年底仍不能完成转制的出版社给予注销,善后事宜由主管单位自行负责。
此时,《指导意见》中“公益性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除外”的政策让一些出版社依然抱有幻想。出版社如果能转为公益性,就可以保留事业体制,然而,2009年4月中央针对部委出版社改制的具体政策让这一幻想完全破灭。政策明确指定了四家可保留事业体制的出版社——人民出版社、民族出版社、中国盲文出版社、中国藏学出版社,其他全部转为企业。
据了解,部委出版社在职能上与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关系紧密,因而也成为改制中“最难啃的骨头”。黄闽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部委出版社改制面临三大难题:第一,这些出版社与中央部委职能关系紧密,一旦脱钩,他们可能会面临出版资源的问题,也就是生存的挑战;第二,很多出版社领导是部委派来的老同志,改制带来身份和工作环境的改变,这对他们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第三,转制需要资金来解决养老、社保等成本问题,有些出版社无法承受。所以,大家对改制比较‘低调’。”
暂不会面临生存困境
6月4日、5日,中央加大部委出版社改制的马力,对148家经营性部委出版社进行解读式培训和动员。而在此之前,中央高层也曾出面对部委出版社改制进行过动员和沟通。
从2004年开始,国家已经全面启动了地方出版社、高等院校出版社的改革,部委出版社是事业出版社中最后一批改制的。
黄闽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对于法律出版来说,转企没有问题,我们出版社1994年就按照企业法人来运作了,但是脱钩就意味着我们从政法机关领域出圈了,在政策上、在信息上、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影响。”作为司法部出版机构的领导,黄闽每周都要去参加部里的工作会议,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政法战线上的最新政策和动态,但是,一旦转为了企业,这种密切的关系就不复存在,黄闽认为这对选题、管理运营决策都是不利的。
黄闽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如果完全实现与主管单位“脱钩”的转制,对一些与部委职能关联紧密的出版社来讲,一旦失去部委这个资源,出版社就面临着死亡;而对于那些与主管部委职能关联不是很紧密,选题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科技类的出版社,转制相对就比较顺当。
目前,中央对部委出版社改制的最新政策表明,不具备资产重组条件的出版社,转制后主管主办单位暂时不变,这意味着部委出版社转制后可以继续和上级单位保持密切关系,包括继续享有主办单位的出版资源,这让很多部委出版社舒缓了一下神经。
“就我们出版社来说,目前上面对我们还是主管主办关系,一旦关于社保政策下来之后,我们人员身份就能转换,至于转制后的运营,目前还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某部委出版社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尚没有触及改革最核心问题
虽然面对中央暂时宽缓的转制政策,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社长宋灵恩对未来依然焦虑。面对《中国经济周刊》的采访,宋灵恩表示,虽然目前尚保留与国家审计署的关系,但未来政策尚不清楚,出版社依然面临下一步怎么走的问题。
“企业的市场环境不断变化,谁都不敢讲将来我就一定是龙头老大,管理不好、错误决策或市场出现大的状况,说死就死了。以前是事业单位,即使出了状况,国家也不会完全放弃你,这就是市场化的区别。”某中央部委出版社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国家暂时保留主管主办单位的做法也是很无奈的选择,这样会缓解和弱化目前的阻力,但是从长远来看,仍然‘不脱钩’就解决不了联合重组的问题。但是,经验表明,企业的重组一定要有企业自身的内在要求,行政撮合效果不好。我们理解国家的希望,出版社要做大做强一批,就必然要淘汰一批。”
据介绍,法律出版社已经开始着手资产清算评估相关的准备,根据最新的实施政策,转制前使用的土地、办公大楼等资产将作为国有资本,经核实后划给出版社继续使用。转制后的出版社在经济上与原主管、主办单位必须脱钩。
“对于法律出版社来讲,跟很多部委出版社一样,我们一直在市场化运作,以前我们不用向司法部上交利润,此次转制后,所有的部委出版社都不用再向上级单位提交利润了。在引入股份制改革后,后期利润可能会根据投资主体来核算和上交。”黄闽对记者说。
黄闽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对于部委出版社来说,此次的转企程序是明确的。首先要完成人员身份转变,将事业员工身份转变为企业员工,在国家规定的2009年7月1日后,出版社员工开始缴纳社保资金;第二要对资产重新评估,包括土地资产,确认产权;最后将原来的事业单位注销,重新注册企业法人。2010年底之前这些工作必须完成。而为了保证改革顺利推进,中央还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第一,改制之前的养老保险由北京市政府接管;第二,在资产评估中的不良资产注销给予了扶持;第三,转制后的出版企业到2013年之前免收企业所得税。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向勇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目前中国出版业的改制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衡量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有两点:第一,产权是否明晰。转制首先要对事业资产进行全面清晰的评估核算,确定产权归属,引入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原来的事业单位就转化为国有企业。但是不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来进行统一监管,其经营决策是不是由董事会来决定,这个必须明确;第二,在人事上独立,拥有独立的决策权。”对于目前中央所采取的“曲线”转制政策,向勇认为,“如果没有明晰产权,明确投资主体,就没有触动到改革最核心的东西,下一步可能就是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据出版业内人士分析,“中央下大力推进部委出版社改革,首先是培育市场主体,实现管办分离,按照市场规律来办事。2010年部委出版社完成的仅仅是转企,转企之后就是改制,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下一步,与主管主办单位脱钩或探索其他新的管理方式都有可能,届时出版社将面临一个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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