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检测出奶粉中三聚氰胺超标百倍的消费者郭先生的纠纷尚未有个结论,施恩再陷官司。记者昨日了解到,近日本市另一林姓消费者已将施恩告上法院,其起诉理由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据了解,本市林姓消费者曾于本月8日在超市购买了三袋施恩婴儿奶粉。
但他发现,自己购买的奶粉上标有“100%进口奶源”的标识。而在同一超市内,有包装类似、但未标明是“100%进口奶源”的施恩奶粉,其产品包装和部分标有“100%进口奶源”的奶粉类似,很容易误导普通消费者。该消费者认为,施恩公司的这种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欺诈行为。于是,这名消费者将奶粉生产商、销售商一起,起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双倍赔偿、向他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施恩公司启用了"100%进口奶源"的新包装,在新装产品中全部采用了新西兰、澳大利亚的100%进口奶源。在此之前,施恩公司并未就"100%进口奶源"进行过任何宣传。”日前,施恩公司向本报记者发来声明,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在看到新闻以前,林姓消费者并没有与之联系过。他说,目前市场上可能仍然存在部分无“100%进口奶源”标识的旧包装产品,该产品是2008年9月14日之后,到2008年12月31日期间生产的,虽然没有标记,但已经通过检测,能够保证食品安全。(记者耿诺)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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