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余英杰)6月13日,在应对欧盟贸易救济30年回顾研讨会上,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副局长余本林表示,希望欧盟在采用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措施时注意适度性。
他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需要站在一个更高的视角观察贸易保护的措施,对待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手段,中国政府并不否定贸易救济的必要性,而是希望欧盟做到反倾销的适度性,避免反倾销手段的滥用,也希望欧盟业界别把贸易保护工具变成贸易保护主义的武器。
此次研讨会,由比利时VBB律师事务所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共同主办。来自商务部、进出口商会、部分行业协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企业的代表和专家学者、中国和欧州律师,以及欧盟驻华代表团代表等参加了研讨会。
与会各界重点就欧盟对华反倾销立法和实践进行了回顾,总结了30年来中国应对欧盟反倾销的实践和经验,深入探讨了欧盟对华反倾销与WTO规则一致性的问题,还就在贸易救济应对中,如何借助价格承诺和最低限价来争取中欧业界的双赢进行了讨论。
代理中国企业应诉欧盟反倾销逾二十年的傅东辉律师在发言时谈到,经济全球化、中欧经贸关系的双赢发展和全球携手应对金融危机等,都要求在欧盟对华贸易救济中保持良好的法律秩序,促进反倾销调查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在以往实践中,欧盟在反倾销方面存在与WTO规则不一致的地方,因而在欧洲法院或WTO争端机制被判败诉。所以,建议中国应有效地运用WTO规则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比利时VBB律师事务所BELLIS律师就中国企业如何应对欧盟反倾销说道。BELLIS律师是欧盟最著名的反倾销律师之一,也是WTO专家组成员,代理中国企业应诉欧盟反倾销近二十五年。
据了解,1979年,欧盟对中国出口的糖精纳发起首起反倾销调查,至今已历时30年。截止到目前,欧盟共对中国发起141起反倾销调查、2起保障措施调查和1起特别保障措施调查,是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世贸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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