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江苏高院定论:毕马威侵权娃哈哈

2009年06月23日09:4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作者:李媛 

   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达娃之争“毕马威案”又有新进展。6月22日,记者从娃哈哈集团获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广州分所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毕马威发送资产接管函件的行为对娃哈哈公司构成侵权。

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毕马威案”源于2007年11月,达能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萨摩亚起诉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外方股东。两地法院在被告不在场、未作抗辩的情况下签发了临时冻结和接管令,裁定由达能指定的毕马威为被告资产的接管人。

  此后,毕马威未经中国法院许可,着手在中国境内从事接管活动,被宿迁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告上了法庭。2008年11月20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毕马威的发函行为侵犯了中国司法主权,并对娃哈哈公司构成侵权。毕马威由此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被驳回。

  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作出最终裁决之前,达娃双方还要在诉讼上纠缠好一阵子。继“娃哈哈”商标案裁决对外公布后,达能6月18日晚间发表声明称,将就“娃哈哈海外商标转让的合法和有效性”,“向更高级别的中国司法机关提出申诉”。而对于达能的“继续申诉”,娃哈哈集团表示:“如达能提起此类申诉,娃哈哈必然会依法予以回应。”

  

(责任编辑:丁芃)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