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去年中央部门违规资金40亿
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呈下降趋势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记者范思立 李雨谦)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今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表示,审计署对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
此次共审计55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285个所属单位,审计发现违规问题40.5亿元,损失浪费问题4.67亿元。主要是:挤占挪用和转移财政资金14.83亿元。其中:民航局、体育总局等39个部门本级5.81亿元,质检总局、国家物资储备局等39个部门所属的117个单位9.02亿元。上述资金主要被挪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项目支出及弥补所属单位经费等。
多报多领财政资金3668万元。其中: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5个部门本级2035万元,国土资源部、广电总局等5个部门所属的7个单位1633万元。
违规收费6.22亿元,其中知识产权局、人口计生委等11个部门本级3.37亿元,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所属的8个单位2.85亿元;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9.08亿元,其中林业局、新闻出版总署等13个部门本级12.54亿元,商务部、国资委等12个部门所属的55个单位6.54亿元。
会议费和公务出国费管理不够严格。审计署对24个中央部门的会议费和公务出国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少数部门和单位会议费和公务出国费的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单位存在铺张浪费、虚列支出和套取资金等问题,个别单位还在公务出国(境)团组中擅自增加人员和出访地点、改变行程或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等。
对25个中央部门2008年决算(草案)的审计,延伸审计了112个所属单位。此次审计共查出20个部门存在少计收入、少计结余和少计资产等问题,涉及金额16.71亿元。
刘家义表示,一年来,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19起,涉案人员221人,其中厅局级42人。审计署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后,有关部门正依法依纪立案查处。
刘家义说,从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情况看,大都具有违法犯罪主体侵占和转移国有资产以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但犯罪形式、手段和方法隐蔽多样。主要表现:一是滥用职权、违规决策以牟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二是相互串通转移侵占国有资产。三是虚构交易、虚假担保、违规操作甚至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四是利用专业优势或内幕信息操纵股价从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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