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6家银行共违规发放贷款366亿 刘家义说,审计署近期统一组织对中国
工商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进行了审计,对
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和
招商银行进行了审计调查。
总体上看,各方投资实现了保值增值,截至2008年底,6家银行资产总额、营业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分别比2005年增长59.5%、120%和107.5%;资本充足率自2005年以来保持在8%以上,不良贷款率平均在2%以下;安全度大为提高,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不过,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这6家银行对基层分支机构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基层分支机构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虚假按揭贷款以及向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提供贷款215亿元,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未经批准立项的投资项目发放贷款106.9亿元,因贷后监管不严有43.6亿元信贷资金违背贷款用途。总额达365.6亿。此外,部分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和公司治理结构仍不够完善。
有关部门和银行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积极整改。目前,已收回违规发放的贷款273亿元,其他违规贷款正在积极收回过程中,处理了489人次,还清理了相关规章制度。
另外,工行、建行、
中信银行日前已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告。
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19起 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表明,一年来,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19起,涉案人员221人,其中厅局级42人。
刘家义说,审计署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后,有关部门正依法依纪立案查处。
他说,从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情况看,大都具有违法犯罪主体侵占和转移国有资产以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但犯罪形式、手段和方法隐蔽多样,主要表现有:滥用职权、违规决策以牟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相互串通转移侵占国有资产,这类案件多属于“窝案”“串案”;虚构交易、虚假担保、违规操作甚至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利用专业优势或内幕信息操纵股价从中牟利。
部分央企损失和国资流失达63亿 审计署对13户中央企业的审计调查表明,这13户企业多计利润12.86亿元,少计利润53.69亿元,多计资产9.67亿元,少计资产58.47亿元;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和违规操作等,造成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63.72亿元。
刘家义说,对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等13户中央企业的审计,审计资产总额占这些企业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60%以上。同时,审计调查还发现,在企业经营发展方面,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相关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整改。对多计和少计的账目,进行了调整;对已造成的损失,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对相关政策措施不够完善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健全制度。
另外,审计情况表明,我国消费税制度不够完善。一些生产企业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压低产品出厂价,造成少缴消费税。
刘家义说,据对44户消费税应税企业测算,2007年和2008年少缴消费税116.15亿元,相当于这些企业同期实缴消费税的27%。
据了解,对消费税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税务总局等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正在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建议尽快修订预算法 审计署还建议,应尽快修订预算法,推进财政管理的统一完整和公开透明。为适应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财政管理的需要,有关部门应加快提出预算法修订草案,明确和细化人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管理责权,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从制度上为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保障。
另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研究改进预算编制办法,细化部门预算,逐步建立起部门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计划安排、中央转移支付分配与地方政府预算编制的协调和衔接机制,进一步调整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切实推进预算和投资公开,增强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依法执行预算。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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