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5月,公司向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远集团”)借款28,790万元,该笔借款为无息借款,无固定期限,也未提供任何担保,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与东莞
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水濂山项目。
2008年9月,公司向宏远集团还款9980万元;2008年10月,公司向宏远集团还款1600万元;2009年3月,公司向宏远集团还款4000万元。截止2009年3月31日,借款余额为13,210万元。
2009年6月17日,公司向宏远集团归还借款2400万元;2009年6月23日,公司向宏远集团归还借款1200万元。至此,公司向宏远集团借款的余额已减至9610万元。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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