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到底该不该开征?作为一项财产税,物业税在中国是否已经具备了开征的条件?物业税的开征将会对楼市带来怎样的影响?在2009年6月25日召开的“搜狐新视角经济学人月度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对上述问题做了坦诚而充分的探讨,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对于物业税开征的设想、疑虑以及建议,以下是搜狐财经从现场发回的报道:
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独立评论学者姚中秋(秋风)反对开征物业税。
他表示出了自己的疑惑,“我不知道这个税要向谁征,是要向住房子的人征还是要向谁征?”
姚中秋表示,在中国住的房子是占有土地的,一个房屋最重要的价值就在于它的土地价值。“否则的话我们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这个地方一平方米三万块钱,到了通县就五千块钱。”
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独立评论学者姚中秋 |
但是,土地又归谁呢?“你现在拿到的只不过是七十年土地的建设使用权,你给政府交了一笔土地出让金,理论上你只是有一个七十年的租赁权,我现在租的是政府的土地,现在土地增值了,七十年以后政府收回去了。我七十年前买的时候是十万块钱,七十年后一百万,这个钱怎么交?土地的所有权仍然是政府,它的潜在升值的价值仍然是由政府所有的。”
“没有土地产权我不纳物业税。因为这个土地根本不归我所有。政府仍然是土地的所有者,未来土地升值之后,土地仍然是政府的。
搜狐财经独家稿件,版权所有,请勿转载,违者必究。如确需使用稿件或者更多资料,请与我们联系获得授权,注明版权信息方可转载。联系我们可致电010-62727314。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