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宾)6月27日,中关村公告称,该公司向大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约3.8亿元,同时,中关村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也向鹏泰投资借款约994.7万元。但此次借款遭到董事刘力文的明确反对,其原因是“因议案中涉及的企业间资金拆借的利息约定违反了现行法律规定”。
公告显示,此次借款交易有助于公司融资拓展主业,借款利率确定公允合理,对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风险,而且无须公司以资产或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
此次借款还需得到7月15日进行的股东大会的批准。有消息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投反对票的董事刘力文来自于四通集团公司,历任四通集团公司法务部部长,以及中关村的总裁助理、监事。与国美、鹏泰系明显属于不同的股东阵营。刘力文此次明确投票反对,预示着该借款决议付诸股东大会表决时,也将面临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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