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田园 王文嫣 发自成都 上海
上周末,成都市民徐小姐来到王府井影城观看下午2点放映的《变形金刚2》,但直到14:23分,她才看上电影,因为前面的20多分钟是各种各样的“贴片广告”。
对此,院线、影院表示,此次贴片广告全是由引进及发行方提供的:播放贴片广告事项一般都有合同约定,不放即违约。
观众:
广告太长 难以忍受
147分钟的正片再加上20多分钟的映前贴片广告,看《变形金刚2》成了一场不折不扣的耐力挑战赛。凡是与“变形金刚”沾了一点边的商品都蜂拥而至,挤上了这部营销快车,而与其丝毫不相干的商品和商家也争抢着借这拨东风赚钱。
徐小姐说,部分广告还与变形金刚稍微搭得上点关系,但大部分其他广告,如网络游戏、通讯、护肤品、洗衣机等都与影片内容毫不相关,“虽然进场时工作人员提醒有20分钟的广告,但还是有点无法忍受。”除此之外,徐小姐表示自己还被迫看了好几部电影的预告片,“我也算经常看电影的人了,一般也就是看个几分钟的广告,没想到这次居然有20分钟之多,眼睛都看花了,确实太长太烦了!”
在影院门口,记者还询问了其他几位刚从放映厅走出来的观众,大部分人对影片开始前的20多分钟广告连呼不满,刚放暑假的小王甚至打趣地说,“看《变形金刚2》不用担心迟到了错过剧情,反正按时去了也是看广告。”
出品方:
贴片广告与派拉蒙无关
业内人士透露,通常电影放映前的贴片广告大致分为三个组成部分:一是制片方拷贝自带的广告,第二是发行商插入的广告,最后就是院线自行招商的广告,“一般来说,后两者接入的广告占了多数。”
对此,院线、影院表示,此次贴片广告全是由引进及发行方提供的,“在国外大片贴片广告长达20分钟是很正常的。”一家影院的负责人透露:播放贴片广告事项一般都有合同约定,不放即违约。我国只有少数电影公司有权进口国外大片,《变形金刚2》必然能让引进方获得大量广告,贴片内容过长不仅是观众不乐意,影院也很无奈。
“《变形金刚2》前面的广告时间确实挺长的。”上海联合电影院线环艺电影城宣传负责人叶小姐表示,大片贴片广告时间长已经是种常态,她表示,这次院线和影院并没有插入广告,所有的贴片内容都是发行方提供的。
昨日,记者就此致电了《变形金刚2》的出品方派拉蒙影业中国区相关负责人陈先生。陈先生表示,派拉蒙给国内发行机构提供的所有素材都是没有广告接入的纯剧情,最终形成的贴片广告与派拉蒙完全没有关系,应该是国内的发行方或院线的行为。
发行方:
22分钟的广告是我们投的
随后,记者又致电《变形金刚2》在国内的发行机构——中影和华夏,两家负责人均表示贴片广告是由广告公司运作的,在进入各大院线放映之前已接入了约13分钟广告和几部电影预告片。
记者在观看影片时留意到,在放映厅熄灯后,影片内容开播前一共播放了三段近期即将上映的电影预告片及13段涉商品广告,总耗时约22分钟。而这些自带广告的总价格,中影和华夏方面均表示,“属于商业机密”,拒绝透露。
但记者从业内有关人士处了解到,播放贴片广告已经成为增加影片收入的一大营销手段,尤其是成本高的大制作电影,由于比较受观众欢迎,商家也乐于在大制作影片前投放广告。
成都一电影院线的工作人员昨日向记者透露,“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变形金刚2》在全球的广告收入绝对会超过《变形金刚1》的4000万美元。”
院线:
自带广告播一场20多元
记者在观看影片时留意到,在影片自带的20多分钟商业广告前,还一直在持续播放其他内容的广告。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向影院有关人员咨询后记者得知,在自带广告前播的商品广告是各大电影院线自己搞的。
那么播一次贴片广告,商家需要支付的价格是多少呢?成都的各大电影院线有关负责人均以涉及市场竞争为由,表示不方便透露具体的价格。但记者从成都某电影广告代理公司了解到,目前成都各大院线的电影广告投放价位大致为20~30元/次,“影院档次不同,价格也不同”。他向记者透露,“比如万达院线的平均投放价格大致是28元/场,太平洋是23元/场,星美约20元/场。”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变形金刚2》放映时间为1个月计算,成都万达院线每个月的总放映量为5100场,每场的广告投放价格为28元;太平洋院线每月播放6300场,每场广告费23元;星美院线一个月共播放4500场,每场20元。若三家影院每场均以播放6条广告来计算,《变形金刚2》在1个月的放映期内,成都三家院线的广告收入大约为226.62万元。如果从全国范围来看,贴片广告的收入将十分惊人。
“像《变形金刚2》这样的电影,票房大卖是可以预测到的。”上述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厂商都愿意在大片上投广告。相对于票房需要多方分成,广告收益大部分都是归一方所有。发行方、院线和影院都可能插播一些广告。有广告代理公司专门承包这种贴片广告,个别影院一年可从中获得几百万元的收益,是迅速回收投资成本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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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片广告时长无限制专家建议最好先告知
据记者了解,国家广电总局早在2004年就曾出台《关于加强影片贴片广告管理的通知》,规定电影贴片广告必须严格执行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
但《通知》中却并未明确规定贴片广告的数量和时长,也没有明确规定处罚条款,让不少贴片广告“钻了空子”。
法律界人士指出,观众既然花钱买了票,就成为了消费者,影院应该给予观众最大限度的知情权,有义务告之观众在电影上映前有商业贴片广告,时长为多久。同时,影院也应该给予观众选择不看贴片广告的权利,告诉观众正片开始的具体时间。
另有业内人士则建议如果贴片内容较长,应该在电影票上进行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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