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设立地价房价对照公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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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三组“地价房价比”调查数据结果相近 ———
针对国土部副部长鹿心社公布的有关房地产项目用地调查结果,以及由此引出的有关年初全国工商联公布的房价地价调查报告、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近期公布的“2008年城市地价监测结果”三个“地价房价比”之争,国土部下属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昨天称,“三份报告,三组数据,虽然调查范围与数据来源不同,数据口径也存在一些差异,但在平均地价房价比这一技术参数上所得的结论恰恰相近”。
■三组“地价房价比”
结果其实相近
“近期颇受瞩目的三组数据看上去颇具差异,引得各界议论纷纷。其实,不必忙着攻击或质疑,仔细研读一下,至少我们可以看出,三组数据在地价占房价比例上差异不大。”赵松介绍。
三组争议数据分别来源于2009年1月中华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发布的《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工商联报告”)、2009年6月由赵松公布《中国城市地价状况2008》时提到的监测结果(以下简称“地价监测报告”),以及鹿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对31个省(区、市)620个项目的调查结果(以下简称“国土部调查”)。
根据鹿心社公布的“国土部调查数据”:目前在中国,地价占房价15%-30%,平均是23.2%。赵松介绍,“这个最终结果是国土部根据101个城市上报的620个‘净地’出让项目的数据统计所得。数据内涵为成本地价房价比(即出让时取得土地的价格与房屋开盘销售时的房价相比)”而“地价监测数据”显示,地价占房价的比例基本保持在20%~40%之间,29个重点城市(全部为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价房价比均值为31.8%,上述两组数据在统一内涵后基本接近。”赵松介绍。
赵松分析认为,工商联报告中虽未直接提及地价房价比,但根据其提供的数据,可推算出其调查样本涉及的地价房价比均值也应在23%-26%。
■建议建立
“地价房价对照公示”机制
赵松直言,单单就地价房价比这一技术数据而言,争论本来是多余的,“因为我们并不清楚,到底地价房价比为多少就算合理,大到资源禀赋、经济发展不同的国家之间,小到同一城市的不同区位间都会有所不同。”但他同时提出,既然存在争议,就可以通过建议“地价房价对照公示,成本利润一目了然”,把事实摆出来。
■供图/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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