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融资总额362.89亿元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项目银团贷款协议签约仪式在中电投集团总部举行。此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历经一年的海阳核电一期工程项目融资工作取得重大成果,为海阳核电项目工程建设的开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和保障。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孟振平,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郑之杰,中国
工商银行副行长易会满以及其他银团成员行代表出席了签字仪式。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山东核电与各银团成员行代表签署了银团贷款协议。
仪式上,孟振平简要介绍了中电投核电工作开展情况。他指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海阳核电建设迈开了重要的一步,也标志着中电投集团与各签约银行的合作迈入一个新的阶段,为中电投组建大型项目银团贷款开创了成功范例。此次海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银团成功组建,体现了各签约银行对中电投核电事业的大力支持,必将成为中电投集团与各银行良好合作的新典范。
银团牵头行代表各成员行表达了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的愿望,表示有能力为海阳核电项目提供可靠的资金保证和优质的金融服务,成为项目成功开发、建设、运营的坚强后盾。
据了解,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融资工作自2008年7月启动,经过比选确定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为牵头行。随后,牵头行成功完成了银团组建及贷款分销,由国家开发银行担任贷款代理行与担保代理行,中国工商银行担任结算代理行,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进出口银行、
招商银行、渤海银行为银团参与行。 (来源:国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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