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七月二日电中国人民银行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便利港澳与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及东莞开展试点业务。香港金管局二日表示,欢迎有关措施,这标志内地方面的落实工作接近完成,预期人民币结算业务很快可以开始运作。
金管局说,人民银行目前根据刚公布的管理办法,对人行及清算行之间的清算协议进行最后定稿,香港银行相应可以进行业务范围的细节,很快可以确定,届时金管局会向业界进一步公布具体操作细节。
金管局总裁任志刚说,香港将不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随时为处理今后更多以人民币计价的交易做好准备。他认为,香港将是内地以外进行有关交易最合适的地方,亦是保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关键。
任志刚指出,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推出与扩展中,金管局致力建设最先进的金融基础设施作支持,例如设立人民币即时支付结算系统。而推出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人民币在内地与香港之间流动的渠道将会更多元化。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规定香港及澳门的人民币清算行可以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兑换人民币及拆借资金。而境内结算银行可以逐步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但限额由人行决定。
中银香港表示,中银香港已为香港人民币跨境贸易的结算行。
交通银行表示,在上海市及广东省共五家试点分行将率先为境内试点企业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交行香港分行和澳门分行亦已做好准备工作,可以为当地企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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