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信披“纸网兼顾”
强化透明度符合市场需求
□ 朱 梓
创业板的推出正渐行渐近。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规模小、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的特点,建立一套高质量、高效率的信息披露制度,让投资者面对充分揭示的风险自行决策,显得尤为重要。
上周,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之《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征求意见稿。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招股说明书提出“实行网络披露方式、强化信息持续累积”。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全文,在指定报刊作提示性公告。这样,不仅可以降低发行人费用,有利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持续积累。
不过,笔者认为,实行网络披露方式,更重要的还是增加信息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增加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了解。
长久以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一直是投资者抱怨的主要问题之一。如今,随着创业板即将推出,信息披露的透明性显得更为迫切。因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规模小、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的特点,投资者在投资之前,必然需要对创业板的企业做深层次的了解。同时,还需要对公司此前所披露的信息进行全面的梳理。
通过网络,可以把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持续积累起来,让投资者在需要的时候,随时查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历来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最基本的措施之一,就是不断改进和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增加市场的透明度。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明显加强,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但是,一些不和谐的因素仍然存在,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就是其中之一。
其实,信息披露透明是市场呼吁已久的事,但不透明的情况缘何屡禁不止?其一是利益驱动,即庄家与个别上市公司勾结,暗箱操作,通过虚假陈述谋不义之财。其二是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尚不到位,对公众关心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全面。有时候,即使基本面即将有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却能振振有辞:“目前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消息”。其三,信息披露制度尚有不够完善之处。
值得欣慰的是,监管层在对及时、严格处理违规信息披露的同时,也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不断完善。
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最基本原则。虽然任何措施都不可能消除创业板的固有风险,但采取有效监管措施能降低这些风险。在创业板即将推出之际,监管层对创业板企业提出“实行网络披露方式、强化信息持续累积”,显然是对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更加透明化的体现。只有加大监管力度,强调信息披露及时性、有效性、完整性,保证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尽量透明,创业板才能做到平稳启动、有序健康发展。
完全可以期待的是,随着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完善,上市公司诚信信披蔚然成风,已经为时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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