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两张信用卡的王先生最近正在向一家银行申请第三张信用卡,不过他的申请很有可能不被批准。根据银监会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经查在他行已有信用卡授信,但客户个人偿还能力与各行累计授信额度存在较大差距的申请人,应严格控制发卡。
一位华夏银行信用卡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监管机构出台该项规定,可能主要是为了防止风险。他指出,现在信用卡发卡量特别大,客户重复持卡的情况也非常多。多发一张卡,就等于是在给客户重复授信,对银行来说,风险会加大很多。一旦客户将钱全部套现不还,对银行来说将是很大的损失。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和还款能力进行尽职调查,申请人应拥有固定工作,或稳定的收入来源,或提供可靠的还款保障。《通知》明确列出了禁止发卡的对象,包括: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附属卡除外);向经查已满18周岁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时,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方应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除了对申请人做出明确要求外,《通知》还特别强调了营销环节的风险,要求严禁对营销人员实施单一以发卡数量作为考核指标的激励机制。而这项规定,或将有助于各家银行将发卡的风险管理环节前置,从营销环节开始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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