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过去了,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手中的300亿不良资产至今尚无一个资产包成交。5月份,他们曾进行过大规模资产推介。
不仅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如今的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市场都陷入了空前低迷,交易几乎停滞,曾经热衷于此的民营、外资投资者的购买热情锐减。
金融危机导致企业偿还债务能力和投资者融资能力下降,与此同时,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资产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赋予地方政府以优先购买权,旨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让这一市场正在失去更多投资者。
《纪要》提高门槛
2009年5月25日,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北京首都大酒店举行2009年度资产推介会,推介来自北京、上海、广州等20个省市的300多亿资产,包括资产包、单项债权、股权和实物资产等,涵盖了化工、制药、电力、房地产等行业。
东方如此声势浩大的资产推介会在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当中当属首例。和以前通过中介机构向特定投资者推介不同,他们还邀请了数十家全国性主流媒体参与,将潜在投资者范围扩大的用意明显。
德意志银行、美林(香港)、GE等外资,上海文盛投资等民营投资公司都来到了现场,但大家的交易热情并不高。面对政策和市场环境造成的金融不良债权的大量不确定因素,投资者大都只看不买。
4月《纪要》的相关制度设计,就是赋予地方政府或其他国有债务人对不良债权以优先购买权。明确规定债务人或受让人起诉国有商业银行的案件在原则上不予受理,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债务人可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之诉。
与此同时,《纪要》还总结了十多种认定不良资产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被认定为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等等。
《纪要》从头到尾贯彻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主旨。“中国法律允许债权流转,我们合法受让的债权为什么不能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一位国际投行人士对此质疑。
“事实证明,这是一份去市场化的法律文件。”某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人士表示。
但最高院民二庭的相关负责人认为这并非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一个以政策性为主、法律性为辅的社会经济问题,因此问题的实质是一个价值权衡以及价值选择问题,需要权衡私权处分和公共利益、职工债权和金融债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计划经济法律问题和市场经济法律规则、市场竞争与国家干预的权衡。
西北的一家民营投资公司前来参会的人士告诉记者,其投资的所有不良资产投资项目都在诉讼当中。
“我们大老远地赶来看看北京政策和形势有没有一些新情况、新解释,希望能套现走人。完了之后我就不会投资不良资产了。”这位人士说。
业内人士认为最需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时候是2001年到2004年政策性剥离阶段,现在,资产管理公司一切业务都要首先考虑利润。“这个时候出这样的法律文件,一是马后炮,二是阻碍了这个市场的市场化、规范化的进程,导致资产管理公司不敢买,投资者不敢接。”某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人士表示。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某省办事处的相关业务人士对记者说,地方法院执行《纪要》更是“过度猛烈”:“已经查封的债务人财产,地方政府派人来一说,说解封就解封,以国有资产的名义。”
从暴利时代到市场停滞
不良资产处置存在时效性的特点,价值贬损非常严重,即原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杨凯生所说的 “冰棍效应”。这决定了它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行业,也就出现了刚放开交易时期的暴利时代。
一家专业处置不良资产的民营投资公司其前几年的回报率一直在30%上下,而且处置周期很短,最长也是六个月。
2001年10月,不良资产市场的大门开始向外资敞开。之后,摩根士丹利以7亿元竞标购得华融账面价值108亿元的3个资产包。2003年摩根士丹利完成这笔不良资产的处置,现金回收率为19%,回收费用占回收金额的8.5%,赚得了超过100%的利润!
普华永道的统计数字表明,外资投行在这期间共买下价值60.16亿美元的不良资产,约占不良资产处置总量的1/10。2006年7月,建设部等对外资进入房地产不良资产市场进行了一些限制。
2006年以来,随着政策性处置逐渐完毕,不良资产大包日渐稀少,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方式也开始变化。福建省的嘉士华拍卖行有限公司里,从去年年末到现在,每天的拍卖公告基本上都不是出售的公告,而是法院强制执行的公告。
《纪要》的出台,源于2004年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瑞川的一份反映这一问题的名为 “关于在银行不良资产债权转让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现象的建议”的报告。
但是,也有不良资产投资资深业内人士认为,这就是一个信息严重不对称的行业,赚钱主要是靠信息不对称赚钱;谁能获得更多的信息,将决定谁能获得更大的价,在买进与卖出之间,吃的就是“信息差价”。
就像众多专注于做不良资产投资的公司所宣称的那样,他们的专业性和利润主要来源于投资者掌握着资产管理公司所不掌握的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具备着资产管理公司所不具备的处置手段、还不要承担政策性任务、不良资产打包处置的价格往往低于单户处置的价格,部分投资者掌握着资产管理公司所不具备的社会资源优势。
另一方面,拥有着优先购买权的国企投资的欲望也不大。央企航天技术工业总公司下属的天虹商场一位负责人则告诉本报:“如果我们国企卖了这些金融不良债权之后,要是再转手,就可能会让国有资产流失,不转手的话就得自己消化。”
市场的萧条意味着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需要自己去处置或者在国有系统内消化。“光做这个耗费太多人力物力,投入和产出不相匹配。”某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
对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来说,光从建行和工行收购来的资产就有1100亿尚未处置完毕,而其在5月拿出来推介的300亿是相对市场价值较高的,长此无成交记录,“冰棍”就要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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