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7年颁布的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要求,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自2007年起广东省规定每年6月~10月发放高温津贴,不过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相当部分私企尤其是小型企业,高温津贴成为一种奢望。
送水工:
从未听说过高温津贴
天河区帽峰×泉水店老板刘先生坦言,在水店行业内没有高温津贴。送水工每送一桶水得1元左右,“所有的津贴都打在工资内”;而每年6~10月做天河写字楼生意的送水工每月能赚四五千。“他们事实上就是打临工的。送水工多是文化程度不高的劳动力,搞津贴太麻烦”。
外勤保安:
不同物业公司差别大
记者调查发现,外勤保安的高温津贴不同物业公司差别较大。珠江新城合景国际金融广场一位外勤保安告诉记者,他们所属的物业公司并未给他们发放高温津贴,但是发了两个包装袋的凉茶冲剂用于降暑,“估计价值15元左右”。而位于天河区德某高校站在校门口负责管理车辆进出的保安透露,他们每人可以拿到每个月50元的清凉费。
送外卖工:
兼职人员难拿高温津贴
记者走访了天河多家快餐店得知,都城快餐等一些规模较大的快餐店,驻店员工和厨师分别能够享受到每人每月100元和150元的高温津贴,但在外卖工却极少能够享受到这一福利。“因为他们很多是兼职工和临时工。”一位快餐店员工说。
环卫工人:
夏季每月有150元津贴
天河区环卫工人曹姨从业近10年,她们单位在2007年起6~10月每月都有150元的高温津贴,“以前省政府没有出台文件前,单位就不发这个津贴”。她说,不过以前每年6~10月高温天气时,每天中午还能额外多休息半小时,但是去年底以来单位一直人手不够,所以今年这个额外多休半小时也就实行不下来了。
清凉饮料
不能替代高温津贴
又讯 (记者蒋悦飞 实习生颜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建龙接受采访时强调,无论是私企还是国企,无论在室内还是室外,无论是高温是否达到35摄氏度,每年6~10月,都要对职工发放津贴。若不执行,员工可随时投诉。特别是清凉饮料不能替代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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