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严禁外企在华从事网游运营
⊙本报记者 张韬
在昨日举行的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产业高峰论坛在上,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表示,中国网络游戏产业的收入规模已经相继超过传统三大娱乐产业电影票房、电视娱乐节目和音像品发行。
孙寿还强调,虽然新闻出版总署鼓励国外企业和国内企业共同研发网络游戏,但要严厉禁止国外企业以独资或合资的方式从事网游的运营工作。
根据中国游戏产业报告统计,2008年中国网络游戏产业实际销售收入已经达到183.8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76.6%。同时,为电信、IT等行业带来高达478.4亿元的直接收入。据预测,今年中国网络游戏产业市场实际销售收入将达到30%至50%的增长,达到240亿至270亿元,将为电信、IT相关产业带来近670亿元的直接收入。
孙寿山介绍,网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2008年底,我国自主研发网络游戏实际销售收入达到110.1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60.1%,占我国网络游戏出版市场总收入的59.9%,表现出十分强劲的发展潜力。
同时,网游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发展也十分迅猛。孙寿称,2008年,总计15家网络游戏企业,33款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作品进入海外市场。
不过,孙寿指出,经过10年的发展,网游产业还存在五大矛盾:如由于国外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基金受金融危机影响开始实施紧缩策略,投资减少,网络游戏企业上市融资遇到困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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