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19.9亿新股27日上会
昨(23)日,证监会发审委2009年第56次工作会议公告称,将于27日审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中船重工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9.95亿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30%,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6.51亿股,发行保荐人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继中国建筑、成渝高速后,中船重工有望成为重启IPO后第3家登陆A股市场的大盘股。
中船重工首发招股说明书中称,首发募集资金将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约43.10亿元用于船用动力及部件业务生产能力建设;约14.52亿元用于船用辅机业务生产能力建设;约6.73亿元用于运输设备及其他业务生产能力建设。
招股书中表示,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拟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需求的总额,则超过部分本公司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需求总额,则由本公司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解决。
资料显示,中船重工主营业务规模近3年来保持快速增长,2008年营业收入较2007年增长40.78%,营业利润较2007年增长36.22%;2007年营业收入较2006年增长42.98%,营业利润较2006年增长70.28%。“管理层或旨在加快新股发行,来平衡市场。”东方证券分析师欧阳山表示,从此方面考虑中船重工通过证监会审核的可能性较大。
早报记者杨先武实习生张祥佳
中船重工资料
拟发行新股:不超过19.95亿股。总股本占有率:不超过30%。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6.51亿股。经营范围:船舶配套产品设计、制造、销售和租赁,舰船配套技术开发和服务。首发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船用动力及部件业务生产能力、船用辅机业务生产能力和运输设备及其他业务生产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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