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城市处处长刘喜堂昨天表示,低保家庭要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他表示,申请低保家庭资格必须填报家庭收入情况,然后再要去核查。
在昨天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举行的“当代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会议间隙接受采访时,刘喜堂表示即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社会救助法(草案)》中对低保家庭申报财产的监督监察会有所加强,但他担心有些“操作性会很弱”。
刘喜堂认为,现在民政部门在进行社会救助时缺乏相应的收集有关居民家庭收入情况数据的权力。
刘喜堂说,现在如果去银行调查低保申请者的储蓄信息,银行会说要替储户保密,如果要都证券机构去了解是否购买股票,证券机构也有责任替客户保密。因此真正了解申请者的家庭收入很难,“目前需要突破法律上的一些障碍”。
刘喜堂还透露说,民政部希望能在最终的《社会救助法》中强化监督,对骗保现象能有所约束和惩处,“希望能有一些可操作性的处理办法”。
他认为,目前对惩处力度规定不是特别清晰,“基本上可以说没有”。一旦发现骗保,民政部门对个人只能终止其低保家庭资格,“对开具假证明的企业一点办法也没有”。虽然《社会救助法(草案)》中有一些罚款规定,“如果他们不缴,我们也没有办法”。他认为目前草案规定手段还是很弱。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