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7月26日专电】(记者 韩 莹)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规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四类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
发改委表示,此次出台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有利于改变当前风电价格机制不统一的局面,进一步规范风电价格管理,有利于引导投资。
浙商证券新能源分析师张延兵表示,现在上网电价政策较之前的招标制度更有利于发电企业,还有利于引导资金投入。此价格已与火电上网电价相近,并且接近风电的发电成本,但受益于前期规模化发展,企业还是会有微利,从长期来看有利于今后风力发电的推广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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