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周一晚间公告称,因
光华控股(000546.SZ)业绩预告盈亏性质发生多次变化及业绩预亏严重滞后,对于光华控股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深交所表示,光华控股业绩预告盈亏性质发生多次变化。
2008年10月23日,光华控股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08年度将亏损2000万元左右;2008年12月26日,光华控股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08年度业绩修正为盈利约300万元;2009年3月10日,光华控股再一次发布业绩修正公告,将2008年度业绩修正为亏损2000万元左右。
公司业绩预亏严重滞后。根据有关规定,公司预告业绩亏损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09年1月31日,但光华控股迟至2009年3月10日才公告业绩修正为亏损2000万元左右。
深交所认为,光华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许华、财务总监韩卫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光华控股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许华、财务总监韩卫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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