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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全面编制资本防火网 防范银行次级债

2009年08月04日10:1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黄武锋 宣慧晴

  “尽管所有举措均未提及对信贷的限制,但在现阶段相继公布,其真实意味不言自明……监管层可能希望把天量信贷问题提前暴露出来,引起更高层注意。”

  继上周出手规范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后,监管部门又将目光投向了商业银行经营的核心部位——资本充足率。

昨日,银监会就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一口气”发出七项监管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半年信贷激增7万亿元的背景下,银监会为银行构筑风险防火墙的努力还不仅限于此。银行业内人士昨日向早报记者证实,银监会目前还在讨论加强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的管理,内容之一就是把商业银行交叉持有的次级债从附属资本中扣除。

  资本充足率之忧

  所谓资本充足率,反映的是商业银行在存款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

  银监会最新修订的七项监管指引,内容涉及多个方面: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监督检查,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等。

  去年12月,银监会曾就上述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过意见。此后,监管部门又根据巴塞尔会议近期发布的《新资本协议框架完善意见》等文件,对指引进行了修改。

  “尽管上述所有举措均未提及对信贷的限制,但在现阶段相继公布,其真实意味不言自明。”某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人士告诉早报记者,“尤其是如果将银行附属资本中,银行交叉持有的那部分次级债剔除的话,可能不少银行当前的资本充足率就要拉响警报。”

  依据目前的规定,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是8%,如某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达标(即低于8%),该银行必然要收缩扩张步伐,放贷力度自然也不得不放缓。而且监管部门对未达标银行的业务开展也有着多项限制。

  上市银行已披露的一季度数据表明,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下滑:工商银行(601398)、建设银行(601939)、交通银行(601328)资本充足率分别从2008年末的13.1%、12.2%和13.5%,下降至12.1%、12.4%和12.8%;股份制银行中的招商银行(600036)、中信银行(601998)、深发展(000001)和浦发银行(600000)这一比例也下降明显。

  但这还不是下降的尽头。二季度信贷潮持续蔓延,至少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而言,这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

  “把问题提前暴露”

  对监管层而言,另一个坏消息是,商业银行眼下日益倚重次级债提升不断下降的资本充足率,无形中构成了系统性隐患。

  中金公司最新的一份报告称,截至目前,商业银行在今年已发行次级债(含混合资本债)2107亿元,这已达到去年全年724亿元发行量的2.9倍,但仅占已发与计划发行的次级债数量的44%。至2011年底前,至少有2380亿元次级债待发行,其中估计今年下半年将要发行1000亿元。

  “问题就在于,甲银行发行的次级债乙银行来买,乙银行发行的次级债甲银行来买,看起来每家银行资本都得到了补充,但从银行体系来看,资本实力并未得到实际提升。”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专家说。

  有报道称,银监会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表示,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次级债中,有51%在银行体系内由各银行交叉持有。

  上述专家透露,当初在设计次级债制度用于补充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时,就曾有过一个考虑——“某银行购另一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则必须从该银行自身资本中扣除相应金额”。但最终因担心影响次级债的发行,影响国内银行改革过程中资本充足率的提升,这一条最终被删掉了。

  至于监管部门当前的频繁动作,上述专家猜测可能更多是预警,希望引起更高层的注意,“在刺激经济增长需要信贷投放的时候,把问题提前暴露出来,以寻求更好的解决之道。”

  他的担心是,“如商业银行交叉持有的次级债最终确定要从银行附属资本中扣除的话,如何补充资本将成为商业银行的难题。”

  上市银行次级债详情(不完全统计)

  ●建设银行(601939):本周五再发行200亿元固息次级债。2月26日,建行已发行今年第一期规模达400亿元的次级债。

  ●工商银行(601398):7月16日至20日,成功发行次级债券400亿元。去年10月,工行股东大会同意该行在2011年前,分期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次级债。

  ●中国银行(601988):7月6日,发行次级债券400亿元。中行在3月的股东大会已通过发行不超过1200亿元次级债券的议案。

  ●交通银行(601328):6月23日,银监会批复,允许其发行不超过250亿元次级债。交行拟于2011年底前分期发行总额不超过800亿元的次级债券。

  名词解释

  新资本协议

  “新资本协议”一般应称之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全称为《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首次发布于2004年。

  新资本协议是在过去10多年来国际银行业的竞争规则——旧巴塞尔协议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该协议将国际银行业的风险监控范围由单一的信用风险扩大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利率风险,并提出“三个支柱”(最低资本规定、监督检查程序和市场约束)。其中,最低资本规定即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中国银监会迄今所作的大部分努力都是为了能达到最低资本规定。根据银监会安排,今年上半年将完成对两家新资本协议银行的现场评估,下半年完成对计划2010年底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银行的第一轮现场评估。

  值得一提的是,在眼下危机中,全球监管层已普遍提出更高的资本充足率设想,这意味着银行利润可能在后危机时代受到挤压。

(责任编辑: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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