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平 实习记者 刘丹 全国性的水价上涨使得水务企业处在公众批评的中心,不过在傅涛看来,政府应该对水价上涨负主要责任。
傅涛是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业内知名专家。8月5日,他对记者表示,“水价的问题,不是企业和公众的博弈,是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之间如何平衡利益的问题。
按照他的说法,地方政府是推动水价上涨的主要推动者,而且是水价上涨的主要获益者,在很大程度上,政府也是水价成本攀升的主要责任方。
傅涛同时任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执行副会长。
供水公司很冤枉
一个被广泛质疑的涨价理由是,供水成本快速攀升,导致供水企业普遍亏损。
批评者担心,这些亏损是由于水务企业作为垄断行业,缺乏效率,经营不善,导致供水成本非正常上升。他们认为,水务企业应该首先提高效率,而不是把成本转嫁给公众。
但按照傅涛的说法,“自来水公司之所以有亏损很大一部分是政府造成的。”供水成本的上升涉及到三个方面:超前投资、人员安置和漏损的控制。“这些问题都是和地方政府连在一起的,企业无法控制的,所以很多时候供水公司很冤枉,因为很多责任并不是企业的。”
在超前投资方面,傅涛提到的一个具体事例是哈尔滨。该市本来使用松花江水源,拥有120多万吨的供水能力。但2005年底松花江污染事件发生后,地方政府又投资十多亿修建磨盘山水库饮水工程,供水能力也达到一百万吨的,而原来的供水厂基本被废弃了。事实上,该市只需要80-90万吨的日供水量,其供水设施的利用率不到50%。“所有这些投资的钱都要计入价格由老百姓来买单,这个钱都已经既成事实了,非收不可,听证就没有价值了。”
另外,由于水价成本不透明,一些灰色成本经由政府之手,转嫁到水价之中。
“举例说,水价上涨很大一部分来自人工成本。自来水厂普遍存在人员臃肿的问题,这其中存在管理不善的因素,但很大一部分是水务企业按照政府的要求尽了社会责任;再比如说政府要用低水价吸引投资,水价本应5元给优惠到3元,这个单通常也是交给自来水公司来买;还有像一些城市里要搞品牌工程,比如申请生态城市、奥运、世博之类的,地方政府也要求自来水公司无偿的作一些配套。这些都会加重企业的负担。” 傅涛表示。
基于此,傅涛强烈呼吁,尽快推进供水成本公开透明。“成本公开这一块目前做的不好,应该说是做的很差。”傅涛说。
他认为,公共服务企业就应该像上市公司一样,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要发布你的公开报表。“不然就没办法让公众得到有效的监督。”
如果成本不公开,“很多政府公益型的责任通过这种途径转嫁给企业。所以你会发现很多时候政府在支持企业涨价,地方政府是水价上涨一个很重要的促成因素,老百姓的对立面应该是政府。”
发改委等部门自2007年以来一直在试图制定《水价成本监审办法》,但因为各方利益冲突,争议太大,迄今未能成行。
地方政府拿大头
由于供水企业涉及面最广,目前的水费通常是由供水企业收缴的,这让自来水企业处在了争论的第一线,被认为是水价上涨的罪魁。但傅涛告诉记者,事实上其中只有50%——60%流向供水企业,“另外40%其实是替别人收的。”
按照他的观点,“水价不是不是企业和公众的博弈,而是一个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之间如何平衡利益的问题。”这是因为,“水价中很大的比例是政府拿走了。”
在这一轮的水价上涨中,政府和企业提及最多的是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提高。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认为,提高这两项收费,有助于帮助公众提高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意识。按照傅涛的说法,这两项收费其实是流入政府之手。
尽管各地水价不一,但水价的组成是全国统一的。通常说来,居民缴纳的“水费”由四部分组成:供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调水费。
供水费主要覆盖供水企业的加工、输送、管理等成本,这部分费用目前约占水费总额的一半左右,主要流入供水企业手中。在北京、天津等远离水源的城市,居民还需缴纳调水费。这部分费用流入调水工程的运营企业。
相对于供水费,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历史则要短得多。水资源费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从几分钱到几毛钱,各地不一,全国平均约0.1元/吨。污水处理费也是由居民所在城市政府制定和征收,目前全国平均水平为0.6元/吨。在一些城市还由污水处理费衍生出污泥处理费。这两部分费用基本流入地方政府手中,约占水费总额的40%。
此轮的水价上涨,两个最主要的背景是,官方从2005年开始提出要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同时环保政策日渐收紧,除了水资源费,这些政策都在水价中有所体现,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上涨推动居民水费上涨。“实际上这部分价格上涨后并不归企业所有,是政府要拿走的。自来水企业不是直接受益者。”
调水费用上升的主要推动者来自省级人民政府和水利工程部门。“调水费用往往是跨市的,甚至是跨省的,省一级的水利工程。所以调水价上涨的动力来自省政府。”
傅涛不否认,供水企业也有涨价动力。“自来水公司也希望增加供水费,这样他才能覆盖成本。有所收益。地方政府体谅企业的难处,两者的态度也往往是一致的。”
按照他的说法,如果不上调供水费,居民的饮水安全就无法保障。“如果不调整价格实际上是侵犯消费者的公共安全利益,因为得不到水源有效的安全的保证,得不到供水水质的保证。”
就在这多方力量的共同推动下,借助物价下滑的有利时机,各地的水价都加入了这一轮的涨价大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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