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重大异常交易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7月份以来已将40余个账户提请证监会稽查提前介入
新股IPO重启以来,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以及监管机构警示风险和强化监管的举措得到了市场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初步成效。
不过,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当前市场情况看,仍然存在部分新股上市首日涨幅远超市场预期、新股上市初期股价波动性大等现象;从近期市场监控情况来看,在新股上市首日及随后的交易中,仍有个别投资者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等手段拉抬股价,诱导其他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跟风介入,造成股价大幅波动,谋取不当利益。这类行为已成为新股上市首日过度炒作的主要风险。
该负责人介绍,为防范新股上市首日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交易所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实施重点监管,这些行为包括:虚假申报,拉抬、打压,对倒交易,自买自卖,连续集中交易,异常回转交易和涉嫌内幕交易等。对此,广大投资者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违规越线。
针对新股交易中出现的重大异常行为,深交所积极发挥系统联合监管和执法的优势和作用,重点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一是及时提请证监会稽查提前介入。7月份以来,已先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多起投资者利用资金优势巨额申报、连续申报、拉抬股价、虚假申报和涉嫌操纵开盘价的案件,共涉及异常交易账户40余个。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对上述账户提前介入稽查,并锁定部分涉嫌违规账户;二是不断强化券商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职责,要求会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规范客户交易行为,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引导投资者行为,遏制上述重大异常交易行为发生;三是对重大异常交易账户实施限制交易措施。继七月上旬对以连续大笔申报、涨停申报、虚假申报等方式蓄意拉抬股价的方文艳和黄丽娟等2个账户实施为期一个月的限制措施后,近期又对参与“万马电缆”等个股炒作,涉嫌以虚假申报手段操纵开盘价参考价及开盘价的账户实施了为期两个月的限制交易措施;四是及时制止和风险警示,盘中严密监控,发现利用资金优势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拉抬股价等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立即采取警示措施。
该负责人强调,新股过度炒作,价格严重背离价值,扭曲了二级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势必影响一级市场的定价基础,损害证券市场平稳和长远发展。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对少数投资者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频繁申报、虚假申报等方式拉抬股价、诱导中小投资者跟风介入并以此牟利的行为,要保持高度警惕,理性投资,切勿盲目跟风。深交所将继续对重大异常交易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密监控和打击涉嫌违规行为。同时,再次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树立理性投资的观念,合法合规参与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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