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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钢事件:迷信行政权力的重组悲剧

2009年08月10日11:2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作者:叶檀

  通化钢铁事件余音未息,此事对于国企重组提出了职工权益保护、重组程序合法的严峻课题。

  通化钢铁事件起始于通钢员工的身份焦虑症,而身份焦虑来自于行业的丛林法则。

  从重组方建龙集团的态度来看,在重组之后会有大批人失业,被殴致死的陈国君就是执行这一政策的急先锋。

从媒体披露的事实来看,陈国君多次说过下岗之类的话,为了提高效率,裁员是必定之举。

  对于很多职工,尤其是年龄偏大而无一技之长者,失业意味着丧失生活来源。他们还有基本生活保障吗?医疗保障在哪里?失业金从何而来?一切的一切,形成了恐惧的深渊。可悲的是,这种恐惧没有被化解,反而因为重组方建龙的傲慢态度,因为吉林国资委的信息不透明而被激化了。

  通钢事件更值得商榷之处,是重组的程序正义。

  在7月27日下午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王喜东通报了这一事件的经过。吉林省国资委介绍,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应对通钢集团当前的经营危机,加快通钢集团大型化改造,吉林省国资委经与众多战略投资者近4个月的商谈,对多个方案反复论证、研究、比较,最终经各主要股东同意,在通钢集团2005年已实施改制的基础上,由第二大股东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并控股经营。

  在吉林国资委谈判的过程中信息并不透明,他们没有向社会公告,更没有向理应获知内情的通钢职工通告谈判情况,以及选择建龙集团的理由。吉林国资委以出资人的代表身份漠视了真正所有者——民众的权益。正是这种行政傲慢埋下了祸根。

  2005年建龙集团参股通钢;2009年3月初步达成分手意向,通钢人以鞭炮表达自己的情绪;7月22日股权调整遇抵触后调整领导,所有的一波三折都在幕后进行,原通钢人没有任何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申诉自己的权益。面对这种种情形,有关部门麻木了,失语了,国企改制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形同虚设。

  国企改制本无所谓好坏,只要能够建立高效的企业,只要能够通过程序正义平衡各方的权益,只要职工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国企改制就可能进行。

  国企重组不应该停止,而应该重订游戏规则,让规则更加公平、透明。□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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