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合社引领农业生产新方式
记者 李文龙
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正改变着中国千百年来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发展到17.8万多个,成员总数近2500万人。
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全球经济的复苏乏力,更加突出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基础地位的重要性。众所周知,我国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有限,18亿亩耕地,这是我们的底线。要实现粮食等农产品的丰产增收,只能依靠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作物的单产水平和生产现代化水平,增强抗击风险的能力。
那么千家万户的农民要怎样应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专合社这种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意义正在于此:将单户农户散兵游勇式的生产方式推进为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不论从种养能力、市场信息获取,还是谈判筹码等各个角度来讲,都提高了生产效率,保护了农民利益。此外,专合社还把各地生产特色农产品的农户联合起来,形成了规模和影响力,将潜在的特色优势真正变成了市场竞争力。寿光的蔬菜、简阳的生猪就是典型例子。
更为重要的是,专合社为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搭建了一个新的对接平台,真正为资金回流农村找到了一条畅通的渠道。
在我国过去的发展历程中,大量农村资金外流,导致了农村建设生产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而现在我国正处于工业反哺农业的关键时期,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很显然单靠政策性财政资金是远远不够的,最终需要充裕的逐利金融资金的进入,这有助于农业生产自身能形成良性可持续发展能力。
尽管农村金融市场是一片“蓝海”,但由于“三农”产业的弱质性,诸多农村金融机构一直未真正投身于这片“蓝海”中。金融资金回流农村一直缺乏畅通的渠道。
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启动后,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作了很多努力。各种信贷产品不断创新,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纷纷设立,从金融服务供给的角度来讲已经卓有成效,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要从接受者农户的角度寻找可行的载体,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与之进行对接。
专合社无疑是可选择的有效平台。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后,这种为了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自发成立的农村民间组织得以转正,真正具有了法人资格,这也为提高农民信用组织化程度提供了条件。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专合社将各家各户难以调查的信息组织起来,将不透明的农户信息变成了透明的法人信息,在很大程度上节省了信贷成本。据了解,如今许多地方的农信社、农行正趋向于由支持单个农户转为对专合社的支持。譬如,农行简阳市分行创新了专门针对专合社的贷款品种,并组建了专门的管理队伍,在短短两年间,该行就对214户专合社授信7.39亿元,发放贷款7.23亿元。
但是,专合社毕竟是一新生事物,存在着诸多先天性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仍然阻碍着金融资金的进入。对于这一新生的婴儿,既需要百般呵护,同时也要加强管教。
虽然已经具有了法人资格,但是很多专合社组织管理比较松散,农民社员合作意识淡薄,有许多农户对办合作社的宗旨以及承担的义务都很模糊。而且,农户之间还仅仅是简单的合作关系,没有结成纯粹的利益共同体,形成真正的契约、连带关系,进入退出标准也不是很完善。很多时候,金融机构尽管是在对专合社放贷,但实际上仍然是在与单个农户博弈。
此外,与一般企业法人不同的是,专合社没有原始的财产和资金积累,导致了规模较小,稳定性较差。由于缺乏其他的融资渠道,一般是所有的资金都投进去了,资金链一断就受不了,专合社要积累到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尚需时间,这些都对金融机构的信贷造成威胁。而在许多地区,农村金融机构对专合社贷款是按照法人贷款进行的,在某些时候也存在冒进的情况。
路子选对了就要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对于这一符合我国农业生产发展形势的新型组织,关键在于加强引导,支持其做大做强、规范其管理。在此方面,政府、金融机构都要努力,才能找到一条真正可行的共赢之路。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