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立法进程生变,原定8月的三审被推迟到明年。据报道,此次延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经济形势不明朗,避免给企业加重负担。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分歧太大,尤其是在一些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上难以达成共识。
法律制定过程的延迟,在现代社会是常见的事。劳工阶层是中国最缺社会保障的阶层之一,社保法的推行,将增加企业负担,这是事实,无关经济形势好坏。以此作为延迟审议的原因,可能是基于另一事实:经济形势差的时候,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差,不要让社保法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问题是,社保法一旦通过,在今后的漫长岁月中,还将遭遇经济低迷时期,彼时难道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还要让社保法暂停实施不成?显然不可能。我相信立法者也清楚这一点。回首2007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引发巨大波澜,很多经济学家批评其过于超前。所以,我善意理解,延迟审议的第一个理由,可能更准确的表述是:避免因经济形势低迷增加企业负担而引发如《劳动合同法》的无谓争议。如果这个分析没错,那社保法延迟的两个理由,归根结底实际只有一个:避开争议,积累共识。
这背后反映出的立法思路,和西方国家明显不同。
以美国为例,国会立法一路要过五关斩六将,如果参众两院不同调,还要协商委员会协商。两院都OK,到了总统那里,还有可能遭到否决。很多法案,就在这个过程中胎死腹中了。立法的成本的确非常高,也有很多的妥协和交易,但法案的讨论,至少在表面上是公开透明且经过正反方激烈攻防的,最后以数人头的方式终局—即便总统否决了,参众两院超过一定比例的赞成票还可能扳回。
中国的立法,很多时候在法案提出的那一刻,就注定要破茧而出,半路夭折实属小概率事件。如《社保法》,到了今天这个份上,基本上可以预期有一天一定会颁布实施。而且中国立法的表决,更注重仪式性,分歧和争议在此前已经基本搞定。甚至在审议之前,就要先达成一定的共识。近几年,相关法律草案加大征询公众意见力度,社会讨论也渐热络,但参与立法的核心人物的争论,却始终与公众隔了一道墙。
社保法的审议,是否一定要等到争议消除的时候?还是说,争议本身并无碍审议的照常进行,因为审议之时亦可以是各方攻防争辩的现场?既然利益集团对立法的染指已不可避免,立法者的素质、操守、专业能力及其见解就应摆在玻璃橱内,接受公议。窃以为,这是中国立法可入手又亟需破题的变革议题。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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