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管持续升级
创业板将被重点“呵护”
随着证券市场发展不断走向深入,证券违法活动的花样也在不断翻新,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针对即将推出的“全新”的创业板,如何提早防范和警示违法违规行为,对证券监管来说是不小的挑战。
14日,证监会通报了4起违规案件:包括山东德棉案、吕道斌等人内幕交易案、沈昌宇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及违规买卖股票案以及乐友金诈骗投资者案等。而仅仅就在两个月前,证监会刚刚通报了4起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违规案件,分别涉及中核钛白股价操纵案、张建雄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以及齐鲁期货和三隆期货挪用客户保证金案件。
由此可见,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来自监管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新增各类调查案件96起,其中非正式调查52起,涉及内幕交易33起、市场操纵12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25起、上市公司股东董事高管人员在敏感期内违规交易9起、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4起,其他类案件13起。同时,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完成案件调查171起,其中非正式调查案件110起,移交行政处罚委员会的案件有43起,移交公安机关13起,达到去年全年移送案件数量的65%。此外,上半年监管部门还办理了跨境执法协作的案件28起。
与此同时,面对即将推出的创业板市场,监管部门也明确提出了将高度关注创业板推出后可能面临的过度炒作、合谋操纵股价、集中持股、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预判,及时化解市场风险,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的利剑在斩断主板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也挥向了创业板市场可能面临的违法违规行为。
总结这些新增案件,可以发现一些新的形式和特点:一是内幕交易频繁发生,利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案件不断增多。二是市场操纵形式更加多样,如频繁虚假申报、撤单,连续拉抬股价;合谋交易操纵股价、短线操纵行为比较突出。三是网上非法证券咨询活动依然比较猖獗。四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高管违法违规的行为时有发生。
因此,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和花样翻新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也在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
2007年11月,中国证监会成立稽查总队,对证券市场形成垂直监管、稽查先行、拥有准司法权,在稽查总队成立一年多的时间里,共惩办了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各类案件150余件,集中力量迅速查办了汪建东等一批严重危害市场的大要案。案件现场调查周期从以前的平均6个月现在缩短到40多天。今年7月,证监会行政处罚与沪、深交易所纪律处分之间协调、沟通机制正式建立。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多层次的打击态势,进一步提高证券执法能力和社会效果。
统计显示,2007年和2008年,证监会稽查部门共查处案件537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及线索232件,作出行政处罚88件,64家单位和445名个人受到处罚。2008年度案件结案率比上年提高29%,罚没款执行率达到77.9%。实践表明,在新的稽查体制下,证监会查处案件的速度大大加快,办案效率大幅提高。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看到,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基本特征没有改变,基础性制度建设依然薄弱,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健全,违法违规手法花样翻新,更加隐蔽,更加复杂。因此,作为监管者、执法者,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我们相信,证监会有能力应对证券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