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春”掌门唐亚南被判死刑
每经记者 夏子航 发自上海
日前,安徽省高院对万物春非法集资案中的唐亚南等人作出终审宣判,“维持了一审的判决”。此前,唐亚南一审被亳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万物春非法集资案当年影响很大,致使部分投资者自杀身亡。安徽省高院昨日指出,“万物春”案发后经会计机构鉴定,万物春先后在安徽、河南等7省110多个县、区,非法集资9.7亿多元,涉及群众4.9万多人次,并造成3.3亿多元集资款无法返还。
案件始末
安徽省高院在终审宣判中认定,唐亚南使用虚假文件注册成立了安徽省万物春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万物春),在用14.8万元分期付款购买38头梅花鹿后便做起了 “以联合养殖梅花鹿为名的非法集资”,对社会投资许诺投资利润高达20%(半年期)、45%(一年期逐月返款)、50%(一年期两次返款)。
“唐亚南他们想了很多办法神话万物春,之前砸了4500万元集资款来建造十河养殖场、鹿邑养殖场等工程项目,又大肆购置张集双古酒厂等,以此来给集资者造成假象,唐亚南他们还想办法先后两次虚增注册资本至500万元和5000万元,做这些都是为了更多的‘吸金’。”熟悉该案的法院人士指出。
唐亚南此前是万物春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6月29日,他与万物春另外14名高管一同被亳州市公安局集中抓捕,随后被通报因涉嫌集资诈骗而被采取强制措施。
随着万物春非法集资问题逐步浮出水面,查明的非法集资金额也愈来愈大,万物春很快成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与安徽省省委政法委联合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
据了解,万物春采用的是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在与农户签订的合同里做了规定,以1.2万元联合养殖梅花鹿,其中万物春出资3000元,投资者只要投资9000元,这种合作一年返利45%。
“当时我们查明,万物春一个养殖场年产值60万元左右,成本就要80万元,本身是不可能支撑对投资者的高额回报的,只能靠后来的集资款。此外,集资9.7亿元资金,可万物春实际上最终仍只养殖了千余头梅花鹿,这显然就是在演戏‘吸金’。”前述法院人士指出。
动用重典
亳州市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对来自万物春的23名被告人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展开一审,2008年末的一审判决中,亳州市人民法院认定主犯唐亚南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安徽省高院17日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在今年6月的二审中,唐亚南上诉意见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唐亚南在二审庭审中称:“我们本意不是集资诈骗,而是想通过创办民营企业造福社会;一审判决认定的拒不交代巨额资金去向事实有误,根本没有什么巨额资金;公安机关在讯问过程中进行了刑讯逼供;定罪量刑与事实不符。”
安徽省高院则在审理判决中认为,原判基本事实清楚,维持对唐亚南等人的定罪量刑以及追缴违法所得,终审宣判称唐亚南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
“这应该可以算得上是打击非法集资的重典了。”上海市上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彭天原律师昨日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
对于到底是集资诈骗还是创办民营企业的问题,安徽省高院审理指出,唐亚南等万物春高管是在明知亏损、无钱投入持续养殖梅花鹿、依靠梅花鹿养殖收益无法支付集资返利的情况下,“仍虚构集资用于梅花鹿养殖的事实、夸大养殖规模和效益,以返还高额利润以及支付提成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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