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视角--变化中的中国市场论坛现场 |
由CLPA有限合伙人协会、ImanagersGroup主办,搜狐财经媒体主办,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投融资工作委员会特别协办的中国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论坛8月18日在北京召开,搜狐财经现场发回精彩报道。
对话三:有限合伙人视角:变化中的中国市场
主持人:李鹰 美国普洛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徐刚 CLPA有限合伙人协会秘书长
李怀杰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基金 管理人
Dr.Ernst von Fischer/Senior Advisor/Sal.Oppenheim Private Equity Partner GmbH
李耀 国际金融公司东亚太平洋局首席投资官
李鹰(主持人):我们今天的很荣幸的请来了四位嘉宾,我本人是美国普洛思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今年我们在香港开了办事处,另外我们还有苏州工业园区的基金管理人李怀杰,另外还有国际金融公司的李耀先生,另外还有CLPA有限合伙人协会秘书长徐刚先生,在我左边的是德国一家投资机构,叫Senior Advisor Sal。
今天的题目是从有限合伙人的角度来看一下中国PE市场的变化。我相信在谈论过程中,有些是LP本土的或者是国际的,但也有些是从投资人的角度来讲,而目前中国有多少有限合伙人是值得讨论的问题,我们只是广泛的从投资人的角度来说这个问题,我们希望先做一个简短的介绍,介绍一下你们公司是做什么的,也介绍一下你个人的情况。
李怀杰:我是来自苏州工业园区的,我们总规模是10个亿的人民币。
李耀:各位好,我是来自国际金融公司。我们在中国从90年代开始到现在为止已经陆陆续续投资过一批中国的投资,另外一方面我们更多的是把自己看作是直接的投资人,就是说我们在市场上无论是投资一个基金还是投资一个企业,我们都有很好的投资目标,实现我们国际金融公司所拥有支持发展中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样一个理念。
徐刚:大家好,我是CLPA有限合伙人协会秘书长,我叫徐刚。CLPA是去年5月份成立的,我所在的公司也是07年最早开始做LP方面的工作。关于LP我们进行过很多次相关的讨论,LP这个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一样,10年前在说,经历一段时间就会被推出来了。
Dr.Ernst von Fischer:各位好,我们是德国一家最大的私人投资银行。
李鹰(主持人):在90年代初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跟他们打过交道,所以他们在中国的投资是很早的。
Dr.Ernst von Fischer:我们是两家比较大的德国私人投资机构合并而成的,有200多年的历史,基本上是由家族来持有的,整个投资有7亿多美金,在美国、欧洲、亚洲都有投资,在3年以前我们就决定在中国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的业务,我们也在不断的加强在中国投资的力度,希望能够取得长期的发展。
李鹰(主持人):我是美国普洛思律师事务所,在全球最主要的业务法律业务方向就是做私募基金和私募投融资方面的业务,我们有100多个律师专门做投资基金项目的,大家知道私募股权基金这块是由美国主导,可以说现在在美国、欧洲甚至在中国,很多每一个有LP参与的项目都有我们的参与,所以我们在这方面的业务是非常强大的。我们最近也在接触一个美国的离岸基金,属于国有企业。我们做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包括并购、风险投资,或者叫夹层投资基金,特别目的的基金,都有。
我们在亚洲是比较新,去年在香港刚刚开了第一个办事处,目前有4个合伙人,目前在北京正在申请开办办事处,在年底前我们就会正式开办在中国内部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我本人大家也知道,我之前在其他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做,我是做并购这块,我做律师长达15年之久,在香港、北京,我们在正式开办办事处以后我本人也会回到北京。
虽然去年经济很不少,但是我们仍然是代表了国际的一些知名LP设立了125支基金,设立了300多亿美元的基金,我认为市场还是有非常大潜力的。
我们在座的是从LP的视角来看,我本人从中介的角度谈一些问题,但我也希望GP从不同角度给我们一些反馈提出一些问题。
第一个问题,中国在变化的过程中,你怎么看LP的特点?因为我们跟国际的投资人接触的比较多,现在有钱的是中国人,想投资的也是中国人,从法律和制度上来看,是不是中国已经形成了有限合伙人的市场,像国外一样,这个我希望大家提一提自己的肯法,这里有本土的、也有国际的,看一下你们自己是不是朝着国际有限合伙人的方向在走?
李怀杰:我先说其中的一个大类,社保,包括大型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和证券公司,但是由于一些体制上的原因或政治上的考虑,这部分存量很大,但每年的流量有限,这一块我觉得是以后发展的方向,但是在近两三年的时间里还不会开放,因为这部分资金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
李耀:90年代以来我们陆陆续续投了10个左右的项目,我们有这样几个战略想法,90年代的时候我们就希望通过投资基金的方式促进中国基金市场的多元化,当时国金公司对中国市场并不是特别了解,同时我们也在做直接投资,因为在我们内部的程序是一模一样的,但是在外部看,直接投资与LP不一样,但做基金投资这块我们的影响是非常非常好,我们确实发挥了杠杆的作用、投资带动的作用,我们基金投资的回报是相当好的,因为我们不在发达国家投资,我们在阿根廷、在巴西,在“金砖四国”,在非洲投资,大概有100多个基金,如果加起来我们会发现它的收益比在我们投在其他领域的收益要好,一方面我们达到了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效益,另外确实实现了我们投资的效益。
而发展到今天,我们感觉到很幸运的是,我们在中国目前的市场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小,意思就是说,投资人越来越多,如果看在中国投资的基金历史,我们现在在中国的投资越来越少,几乎是一年一个都没有,不像以前一年又3、4个,一般比较大众化的我们不再投了,因为我们觉得不再需要我们了,我们也觉得没有什么力量可以贡献了,这也说明中国的LP市场发展的越来越大,我们也希望国金公司的扮演角色越来越小。
徐刚:有几个概念,比如说在中国如何界定PE产业的投资者?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的行为和法律上的有限合伙人?因为过去并没有仔细的分辨这些概念,大家只是说LP、GP,只是广义上的有限合伙人的行为,为什么要讲这几个概念呢?因为基金投资者我们一直以来是不缺的,中国的创业投资公司其实已经有了很多年的发展,创业投资公司也有很多投资者,或者说股东,他也是这个领域的投资者,这个范围其实是很有限的。那么从《合伙企业法》颁布以后,人民币基金也好、外币基金也好,投资者都可以看作是有限合伙人。
还有一种是法律意义说的有限合伙人,也就是说中国的《合伙企业法》颁布以后,用这种方式注册或者成立的投资基金,那么他们的所谓有限合伙人或者投资者他可以成为一个有限合伙人。
还有一种是机构有限合伙人,也就是国际上同行的所谓LP的概念,在人民币基金没有开放之前不得不面向个人募集,那么这样从法律制度上来讲可以称他为有限合伙人,但这种行为是否是连续的?比如作为人民币来讲,私募股权相当于多了一种工具,但是否拥有连续性,这是一个值得看待的问题。为什么在国际上LP是专指机构有限合伙人。可以看一下台上三位的背景,比如说苏州创投集团,他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大型的基金管理集团,底下有基金、有风险基金、有直投基金;像国际金融公司,刚才李耀先生也讲了,他们也有投到基金里面的行为,也有自己直接投资的行为;像Dr.Ernst von Fischer,他本身并购了欧洲两大基金公司,他本身有GP来管理,也有针对发展中国家投资属性的机构,从他们的角度去支持一些发展中国家,像清洁能源,或者他们认为对发展中国家更有意义的事情。
私人银行做开放式基金更多的是从做产品的角度,反过来中国的情况,真正能成为有限合伙人的,比如说社保委员会算一个,开行算一个,除此之外各地的引导基金业可以称作为政府投资者或者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就是一些个人,那么这些个人的行为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变化变动的非常大,它还不能称之为持续性的,就是说我有一批团队,专门把这些资金投到基金里面去。我认为现在还是一个创业板启蒙阶段,10年前因为风险投资来了,大家就在说上创业板,虽然说这是一个理论化的提法,你可以提这个概念,但当时中国确实不具备推出创业板的土壤,10年过去了大家才看到创业板有可能诞生。
《合伙企业法》也是一样,它促进了人民币基金的发展,在中国的税制下,本身监管机构对公司制和合伙制还在权衡,因为对有限合伙人一些配套的法律政策还不够完善,所以我认为可能中国的LP市场10年后可以称为一个市场,因为只有一个两个个别的行为是不能称为市场的,今天的一切工作实际上都是为了5、6年以后到10年这个阶段,中国真正有一个LP机构有限合伙人或者这样一个群体而努力的,这个过程我想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
Dr.Ernst von Fischer:作为国际LP,在目前中国的体制之下,因为外资的LP有很多限制,如果这样的话是不能来的,那么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首先国内的LP有限合伙人是不成熟的,经验也不足,但这是可以理解的,中国允许私人机构只有两年的经验,中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是非常新的。比如新加坡的一个工业园做的比较好,主要是有一些政府引导基金。对于我来说,我希望看到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为什么大家都在谈LP,主要是为了赚钱,像炒股票一样,比如说像百度、QQ,这些公司主要的业务都不是做投资的,但是他们觉得八千放到股票市场上去滚,这样就会取得滚雪球的项目,这也是很多人对有限合伙人感兴趣的原因。
通常投资是有周期的,比如说7、8年甚至10年的周期你才有可能退出,而中国的投资人有一个特点,投进来很短的时间就想退出,我觉得这是短视的行为,所以我希望看到更成熟,更有经验的做法。
李鹰(主持人):徐总因为对行业是比较了解的,他对中国有限合伙人在中国的发展做了一个很好的概括,我觉得目前中国是有这个趋势,就是要发展有限合伙人这个市场,但这个市场还不存在,或者正在雏形当中。我有两点想讲,因为中国很多事情是实践先行于法律的,而在国外相反,实际上我们有一个先定的有限合伙人的概念,所以我们现在是按照国外的做法来做,我也不否认中国可以有自己特色的市场,但对于这个市场我没有定义。而在中国的《公司法》里面没有有限合伙人这个概念,那么我觉得一个是境外的投资机构,或者在境外投资有很多年的经验回到国内来做的,我也听到很多国内的合伙人很羡慕,虽然没有成型的制度,但是他们行动起来很快,决策起来有自己的一套做法,很灵活,另外也不受限制,所以这是中国的一个特点,可能目前是在摸索过程当中,国内法律上有一个《合伙企业法》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所以我认为法律制度一定要跟上。
第二,国内的有限合伙市场是从国外引进的,可以说是一个舶来品。对于私募,中国最早不叫私募,是从创投开始的,但现在从私募集中发展到有限合伙,从趋势上来看中国是借鉴了很多国外的经验,但关键是怎样发现自己的特色。
下面我们在座的都是投资人,或者叫有限合伙人,那么你在私募或者VC的过程中怎样来寻找或者认定出色的基金管理,或者叫GP,从有限合伙人的角度,现在国际或者国内的GP,你选择项目的标准是什么?
李怀杰:这是个很好的问题,先谈谈从我们基金的角度来说,最早基金刚成立的时候是没有基金可投的,大家很难想象这种情况,当时对于人民币的开放基金来说是没有办法投海外架构的,所以当时面临的是怎样投资的问题。第二阶段是受国家的政策限制和影响,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涉及国内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的事情,其实这从我们的角度来说更关注的是海外,把他们成熟的经验体系带到中国来,所以那一阶段我们合作了很多的海外基金。能不能在国内大环境中找到合适的项目,提供给这些项目不错的附加价值,帮助这些项目获得不错的收入,将是一个关键的考察点。我觉得每个团队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做些必要合理的调整。
李耀:在国金公司,投资官无论是负责哪个基金,选择项目的迹象都是很相似的,国金在选择什么样的基金投资的时候,选人、选团队这些都不用讲,因为这个行业比一般的实业似乎更透明一些,所以我们的工作更可以开展的更好一些,所以我们就觉得做基金投资的投资官更加的挑剔,是因为他们能够获得大量的信息。我们的选择就是包括这些投资官,找最聪明的人、找最智慧的人、找最能赚钱的人。
徐刚:实际上基金管理人这个概念在中国还是有个形容,大部分在法律上是基金的管理团队或者管理人,但实际上他不具备募集管理基金的能力,比如说近两年私募股权很热,但是任何一个行业都是2/8原则,经过了10年艰苦跋涉,像邵女士讲的,将要享受创业板果实的人都是10年前成立的。从GP的角度来讲,我觉得其实大部分的机构可以和一些LP进行贴身的服务,或者说从职业经理人到你的业绩逐步的体现,然后逐步转化的一些合格的基金管理人。
从LP选GP的标准,其实大部分的LP是有一个数据库的,或者有一个研究,真正在这个领域里面持续可以关注的就会被纳入选择的范围,但事实上大部分的基金成绩是很难得到体现的,刚才李耀先生说的也非常对,比如说一个项目找一个投资人,这个项目比如说找一个团队,你是做手机的,但是那个团队没有一个人是投资手机的,所以你找他谈是没有意义的,包括LP也会有这样那样的区别,所以在初期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了解方面的问题。
Dr.Ernst von Fischer:我选择GP的时候有两个重要的标准,一个就是时间的价值,另外一个就是关系方面的价值。
举一个我自己经历的案例,在79年我参与的一个基金,用了德国的一部分钱投在美国市场上的一个风险投资,实际上前后是非常成功的,这个项目前后经历了30年,我们反复差不多交割了20多个基金,有一个很好的合伙人应该是能够通过时间考验的,只有这样双方才会有互相的信任和理解。
主持人:今天上午的论坛到这里就结束了,谢谢大家,下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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